2011年西安工程大学“健康杯”排球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目的:增强学生体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 二.比赛日期:20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三.比赛地点:临潼校区
四.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校体育部
六.协办单位:校团委、校学生会
七.参赛单位:学生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学院限报男、女各一队。 八.参赛办法:
1.凡我校在籍大学生、研究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2.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名。
3.各单位的报名表(要求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请于2011年9月28日(周三)下午4点钟前,交到校体育部办公室王明云老师处(电话:13892867203)。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传到王明云老师的邮箱里:wmy8.8@163.com 4.各参赛队在比赛中不得违反竞赛规程,不得有弃权、罢赛、打架、辱骂观众、辱骂裁判、弄虚作假等不文明行为。
5.各单位领队教练请于2011年10月11日(周二)下午4点钟,在临潼校区塑胶田径场主席台开会(进行抽签分组)。 九.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决出小组前2名;第二阶段由各小组的前2名进行交叉赛,决出前四名的次序。
3.比赛时间:比赛当天下午4:15,超过15分钟按弃权论处。
十.决定名次: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列前。
3.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高、低决定名次,得分率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十一.奖励:男、女队各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十二.其它:
1.遇雨顺延,请有关队及时与体育部联系。 2.比赛服装必须颜色统一,并有明显号码。 3.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补充决定。
西安工程大学 体育运动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 体育部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