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体育学院学生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
二、
三、主办单位:广州体育学院
承办单位:广州体育学院竞赛训练处 协办单位:共青团广州体育学院委员会
广州体育学院排球教研室 广州体育学院排球协会 广州体育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4月23日、24日 (周
六、日) 8:00-11:30 14:30-17:30 4月26日、5月10日(周二)
14:30-18:30
比赛地点:广州体育学院沙地排球场
五、参赛条件:
1、广州体育学院各系、部。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州体育学院在校学籍的学生 。
3、非院代表队队员均可报名参加。
六、竞赛分组:(男子组(专修组、普修组)、女子普修组)
1、男子专修组:体育教育系(08级A、B队、09级A、B队)、运动训
练系(08级队、09级队、10级队)、研究生队。
2、男子普修组:体育教育系(08级队、09级队、10级队)、运动训练
系(08级队、09级队、10级队)、休管、新闻、运康、武术、研究生各一支队。
3、女子普修组:体育教育系(08级队、09级队、10级队)、运动训练
系(09级队、10级队)、研究生队。
4、各参赛队伍由所在系、年级进行组织。
5、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支队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队;参加的运动员必须是相应的本系、部本年级的运动员;不能临时报名参赛。如发现违规,一经查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6、专修组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普修组的比赛。如发现违规,一经查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7、每支队不少于6人,不多于12人,包括队长一名。少于5人视为弃权。
七、录取名次、竞赛办法:
1、执行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男子专修组: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两组进行小组循环,小组前两名队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进行交叉决出前四名名次。
3、男子普修组: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两组进行小组循环,小组前两名队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进行交叉决出前四名名次。
4、女子普修组:比赛进行单循环决定前三名名次
5、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球得分制。每局满分为25分,决胜局满分为15分。
6、每局进行轮换制,不设自由人。
7、各参赛队务必准时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判为弃权处理。
8、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对方以 2:0胜,每局按25:0计),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9、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以下办法判定名次:A(总得分数)/B(总失分数)=Z,Z值高者名次列前;Z值相等,则 按X(总胜局数)/Y(总负局数)=C,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八、
报名办法: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2、以上各参赛队伍由所在系、年级进行组织,把参赛队伍名单(附带队员的学号)报到排球教研室。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4月9日。
3、各参赛队伍上交100元报名费。
九、
比赛服装和比赛场地用球
1、比赛用球:采用广州体育学院“长虹”牌排球。
2、球网高度:男子组专修组2.43米;
男子普修组2.30米; 女子普修组2.10米。
3、参赛运动员必须穿身前佩戴有号码的运动服上场比赛,服装颜色统一。
十、
奖励方法:
1、男子专修组:奖励前四名。
2、男子普修组:奖励前四名。
3、女子普修组:奖励前三名。
4、优秀裁判员: 6名并颁发证书。
5、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四支队伍。
十一、其它
1、本次比赛编排由排球教研室负责。
2、本次比赛裁判员由排球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学生担任裁判工作(二级以上裁判员)。
3、开幕式:4月23日早上8点整在东门体育馆排球场准时进行。
4、闭幕式:5月10日下午比赛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请各参赛单位准时参加。
十二、本规则的解释权属竞赛训练处。
广州体育学院竞赛训练处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