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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工作管理暂行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1:07: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机务工作管理暂行制度》实施细则

根椐中国神华(运)2005年第049号“关于下发《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铁路机务工作管理暂行制度》的通知”的精神,为了加强包神铁路机务工作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正点、畅通,结合包神铁路机车运用、检修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机车的准入制度

1、新车购置

因运量增加或新的煤矿投产、装车任务增加而需要新购置机车时,公司总调度室根据需要的机车种类,进行必要的计算,提出新购机型的建议。新购机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满足包神铁路及列车运行速度限制的要求; (2) 满足包神铁路牵引区段牵引力的要求; (3) 与现有机车类型尽可能统一;

(4) 必须是由铁道部批准可予生产铁路机车的厂家生产,产品持有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驻厂验收室验收合格的证书。原则上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

2、在用机车入租

凡加入包神铁路支配的旧型机车,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才能正式投入运用:

(1) 由铁道部批准可予生产铁路机车的厂家生产,持有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驻厂验收室验收合格证书的定型机车,并有铁道部正式调拨文件或购置合同,有完整的“机车移交记录”、“机车技术履历簿”等文档。

(2) 由机辆段技术室按照铁道部颁发的《机车鉴定办法》,对机车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各部必须附合运用要求。

(3) 参照铁道部“铁运[1999]81号《内燃、电力机车及主要部件报废办法》的规定,各型机车的出厂年限不得超过25年。

(4) 入租机车乘务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 第二条、机车的检修制度

1、包神铁路支配的各型内燃机车,参照“中华人民铁道部《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中的规定,结合包神铁路的实际情况,执行统一的检修标准。

2、修程分为大修、中修、小修、辅修四级。

大修: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修理,恢复机车的基本质量状态。采取委托铁道部批准允许大修的工厂进行。但在大修前,公司要组织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对大修工厂的检修质量、修理费用、厂内停留时间、修后服务、保证期限等进行考查,选定施修工厂。

中修:对机车主要部件检查修理,恢复其可靠使用的质量状态。公司配属DF4B型、DF12型内燃机车,机辆段自行安排,GKD3型调车机车、动车的中修可以委托铁路机车工厂施修。入租的DF型、DF4B型机车,可根据机辆段的中修能力,适当予以安排。其中修范围 按“神华包神字[2003]118号 关于下发《东风4型内燃机车中修范围(试行)》等标准的通知”执行。 小修:对机车关键部件和易损易耗零部件检查修理,有针对性地恢复机车运行可靠性。所有支配机车的小修,全部由机辆段承担,其小修范围按“神华包神 运 字[2003]13号 关于修订《内燃机车定修范围》试行草案的通知”及相关修改条款执行。

辅修:对机车例行检查,做故障诊断,按状态修理。所有支配机车的辅修,全部由机辆段承担,其辅修范围另行制定下发。

3、机车大、中修周期,仍执行“神华包神字[2003]118号”文件的标准,即:

(1) DF4B型客货运内燃机车:

大修(出厂)30万公里 中修 26万公里 中修 24万公里 大修。

(2) GKD3型、DF12型、DF4型调小机车:

大修(出厂)

3年 中修

3年 中修 3年 大修。 (3) 动车:

大修(出厂)40万公里 中修 40万公里 大修。 或者:第一次大修(出厂)后,柴油机工作满18000小时,安排再次大修。

即:动车大修期按走行80万公里或柴油机工作18000小时掌据,以先到者为准。

3、机车小、辅修周期:

交路机车:小修 2万公里 辅修 2万公里 小修 调小机车:小修 45天 辅修 45天 小修。 动车A、B端:不安排辅修,小修周期按三个月。

大、中修的走行公里(时间)可以上下伸缩10%。因其它原因必须延长或缩短时,在不影响机车运用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延长或缩短。小、辅修时间由机辆段自行安排。

第三条、关于机车三大件及列尾装置

机车运行监控器、机车信号装置、机车电台(包括录音装置)简称机车三大件,凡在包神铁路运营的机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所有投入运营的机车,必须安装机车三大件,并且符合包神铁路的制式及频率要求,确保状态完整,作用良好。

2、机车三大件由机辆段、电务段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状态不良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时,不准出段牵引列车。运行途中发生故障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52条第3项规定执行。

3、所有配属机车全部安装LKJ2000型机车运行监控器,机车乘务员每班配置IC卡,交路机车保证每次出乘时写卡。每次机车返段时,必须对机车运行监控器的数据进行转储、分析。运行监控器要定期进行车下测试,确保状态良好,严格防止车下转储失败的现象发生。

4、货运列车、小运转列车必须安装列尾装置,保证作用良好。列尾装置的运用、维修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机辆段对入租机车的作业安全有监管的责任,要把入租机车的技术、安全纳入本段的管理范围,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分清责任,保证安全。

第四条、车轮技术状态检测

机辆段要加强对机车轮对的数据检测,保证各项尺寸符合运用要求。

第五条、机车交路及乘务制度

根据包神铁路的特点,目前仍执行东胜机辆段内(站内)换班,万南、乌兰木伦两机务折返所立即折返的肩回制交路方式,乘务制度采用四班包乘制,暂不实行轮乘制。

第六条、持证上岗制度

公司在册的机车乘务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值乘时必须随身携带铁道部频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铁路机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铁路机车副司机证》。转岗或提职的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的要求,严格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办理了铁道部频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铁路机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铁路机车副司机证》后,方可单独值乘。

包神铁路入租的机车,最初单独作业前,必须向机辆段安全教育室提供相关人员的《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经审查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的要求后,方可正式单独值乘。

第七条、乘务员工作条件

1、各级管理人员要关心机车乘务员(包括入租机车乘务员)的劳动时间和工作条件,一次连续工作时间、本段休息时间、强制候班时间,折返段调休时间等,均应执行规定的标准;

2、机车车辆段、机务折返所要不分昼夜保证机车乘务员和添乘人员的食、宿,供应热饭、热菜及开水,要设置浴室、洗衣房、和烘衣设备、更衣箱及学习室、文娱室等。

第八条、相互学习,观摩

机车在不断更新,技术在不断进步,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机务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不断了解铁道部标准化机务段、神华系统兄弟机务单位相关的新技术、新设备,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法,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推进包神铁路机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自二○○六年元月一日起实行,由总调度室负责解释。

神华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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