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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定项目及计算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4: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分认定项目及计算办法

1、市、区县(市)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包括全员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其他专题专项培训等规范化培训,凭结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学分。

2、国培项目培训、省培项目培训,凭结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学分。

3、与教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提升培训(小学教师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高中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教育),可按实际参加培训的学时数认定相应学分,每1学时计1学分。学时数以就读学校出具的学时证明书为依据。

4、参加任职学校的校本研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审核合格后可认定相应学分。5年内每个教师的校本研训学分不得超过120学分。

5、由市、区县(市)教育行政师资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安排,或事前报市、县级教育行政师资培训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中学教师培训班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小学教师培训班报区县(市)级教育局),由其他高校、教科研部门等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培训班,凭结业证书可认定相应学分。

6、应聘担任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的专题讲座、教学辅导或班级管理工作,担任集中面授专题讲座者每半天计10个学分,课程专家、辅导员与管理员按承担任务的实际学时计算学分,学时数以聘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据。一个年度内,多次承担同一内容的教学、辅导工作,不重复计算其学分。年度最高不超过40学分。

7、参加名师工作室教学研讨与培训活动,经年度考核合格,名师团队成员每人每年计20学分,学员每人每年计10学分。学时证明由首席名师提供。

8、名优教师、骨干教师承担“志愿支教 送教下乡”专题讲座、示范课教学者,每次计5个学分,年度最高不超过15个学分。一个年度内,多次承担同一内容的教学、讲座工作,不重复计算其学分。学时证明由组织单位提供。

9、参加省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核发80学分。

10、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类、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少年宫等教师及实验员系列的教辅人员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课程培训,经审核后,可按实际培训学时登记专业课的学分(如果只有培训天数的,每天按6学时计算学分)。

11、由组织(学校)安排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全职支教的教师,凭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每年登记48学分。

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以及学历提高培训非国民教育系列等,不得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学历补偿教育不计学分。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

专项学分认定办法

课外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得失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暂行)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暂行)

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认定办法

课外学分认定细则

学校学分认定证明

天津大学PSIP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项目及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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