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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作物品种试验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7:30: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2年黑龙江省四大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

一、试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审定四大农作物品种提供依据,筛选适合不同地区种植的高产、优质、熟期适宜的新品种。

二、试验方法

(一)田间设计

1、生产试验

玉米、大豆、水稻、小麦采用大区对比法,不设重复,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玉米8行区,大豆不少于8行区;玉米相邻省第一年生产试验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6行区,(密植试验和普通试验独立排区);水稻、小麦小区宽6米以上。

2、区域试验

普通玉米、青贮玉米、大豆、水稻、小麦区域试验田间设计采用随机区组法,3次重复。普通玉米小区行长10米,6行区;青贮玉米小区行长10米,6行区;大豆小区行长10米,4~5行区;水稻小区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不少于8行区;小麦小区行距0.15米,10行区,小区面积15平方米。

3、预备试验

玉米、大豆采用间比法排列,无重复, 4行区,8米行长,小区面积22.4平方米。水稻采用间比法排列,2次重复, 6行区,4.5米行长,小区面积8平方米以上。每6个品种设臵1个对照品种。

4、保苗密度

(1)玉米:

普通玉米第一年区试、预备试验:

4、

6、7区保苗密度为4000株/亩,8区保苗密度为4500株/亩,

9、

10、11区保苗密度为5000株/亩。播种时要适当加大密度,定苗至设计保苗株数;第二年区试、生试1~2区保苗密度为3300株/亩,

3、

4、

6、7区保苗密度为3500株/亩,8区保苗密度为4000株/亩, 1

9~10区保苗密度为5000株/亩;

密植试验1区保苗密度为4000株/亩,2区保苗密度为3800株/亩,

3、5区保苗密度为4000株/亩;

青贮玉米保苗密度为4000株/亩,糯玉米保苗密度为3300株/亩。

(2)大豆:1区保苗密度不低于20万株/公顷,2~6区保苗密度不低于25万株/公顷,7~10区保苗密度不低于28万株/公顷,极早熟组保苗密度不低于35万株/公顷。

(3)水稻:每一试验点各品种的株、行距必须一致,密度与当地生产相同。

(4)小麦:保苗密度650万株/公顷,并根据各品种芽率和千粒重适当调整种植密度。

(二)注意事项

1、区域试验各重复间相同品种不得排在同一条直线上,不得捆绑式排列。小区排列方向应与土地肥力趋势和坡向垂直。各重复间应留步道1.5~2.0米。试验区周围必须设保护带,玉米、大豆保护行不少于4行,保护头不少于3m;小麦保护行不少于6行,保护头不少于3m;水稻保护行不少于6行,不设保护头。国家试验保护带设臵按照国家试验方案执行。

2、同一试验点同一作物同一试验类别播种垄数应一致。

3、区域试验品种少于3份的可采用对比法,3次重复。

4、小麦各品种间应间隔0.3米。

5、水稻品种浸种时须将布袋更换网袋,并悬挂标签,防止布袋上标注的品种代号被水浸泡消失。

6、青贮玉米的三个熟期组试验集中安排在五个试验点进行。分早、中、晚熟期,以熟期排区。

三、试验要求

1、试验采取封闭管理。育种单位不得到试验点参观,试验人员不得带领育种单位参观品种,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试资格或承试资格。

2、按照方案规定的保苗株数种植。试验点应确保对照品种保苗株数,务必符合方案要求。对照品种保苗株数低于或高于应保苗株数±5%时,试验点作报

废处理,并取消试验补助费;如下年度该试验点对照品种保苗株数仍低于或高于应保苗株数±5%时,则取消该试验点承担试验资格。参试品种低于或高于应保苗株数±5%时,该品种在该试验点数据报废,并通报批评该试验点。

3、试验地应安排在地势平整、肥力较好、排灌方便、合理轮作、前茬一致、无检疫性病虫害的地块。

4、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播种。要求足墒播种,播种深浅一致,确保一次全苗,及时间苗、定苗。

5、加强田间管理。管理水平与当地中等生产水平相当,及时中耕、施肥、排灌、治虫。在进行田间操作时,每次田间管理措施和调查要在同一天完成,如遇特殊天气,同一重复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应尽量保证同一试点品种间田间管理措施和调查的一致。

6、严格按试验报告书上的调查项目和记载标准进行田间及室内考种项目的调查、记载。

7、适时播种与收获。播种与收获时,各市地种子管理部门到现场监督指导,试验点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填写测产记录表。收获时间应在本区对照品种成熟后三天一次性全部收完,收获时未成熟的试验品种的成熟期记载为“未成熟”。每一个品种要单脱粒、单晾晒,防止机械混杂。

大豆、水稻、小麦测产方法按原办法执行。

玉米品种收获、测产方法:

(1)生产试验

测产时准确量取50m2收获果穗称鲜重记载,在每品种中取出10个有代表性的果穗称鲜重,风干脱粒后称籽粒重量、测含水量并计产,产量折成14%水分。

(2)区域试验

测产时收中间四行(去除边行),收获称果穗鲜重记载,并在每品种中取出10个有代表性的果穗称鲜重并带回风干,待风干后脱粒称籽粒重量、测含水量并计产,产量折成14%水分。

(3)预备试验

产量比较时各参试品种以其前后两个对照产量的平均数作为各自的对照标准。测产时全区收获果穗称鲜重记载,并在每品种中取出5个有代表性的果穗称鲜重,风干后脱粒称籽粒重量、测含水量并计产,产量折成14%水分。

(4)产量计算方法

样品籽粒风干重

小区产量=小区果穗鲜重×样品果穗鲜重×(100-脱粒时籽粒含水量)÷86

小区收获面积=小区收获行长×行距×小区行数(单位:平方米,留-位小数)。

注:生产试验小区收获面积按50 m2计算。

小区产量(公斤)

公顷产量(公斤) =×10000(平方米)小区面积(平方米)

8、试验发生问题时,如自然灾害或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及误差,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市(地)、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处,种子管理处及时上报品种科,试验点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及时详尽报告情况,并要反映在试验报告书上。

9、具体试验规程严格按《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试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四、试验数据上报事宜

1、要严格进行室内考种和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并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试验报告书》,做到数据准确可靠,试验点负责人要向省、市种子管理部门出具试验数据真实准确的承诺书。技术室将根据当年苗期检查和田间鉴评掌握的情况逐一进行核对,一经发现试验数据有隐瞒甚至更改的情况发生,将扣减试验费、全省通报批评或取消该单位承担试验的资格。

2、试验报告书请登录黑龙江种业信息网(办事指南)下载。报告书下载后,不得随意改动报告书中内容,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认真填写,数据结果均保留1位小数。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书与负责人“试验数据真实准确承诺书”打印2份每页加盖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分别寄给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所在市(地)、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处,并将报告书中全部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

3、各市(地)、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处品种管理科要认真指导试验点填写报

告书,如有问题及时与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联系。

4、上报时间

(1)试验点应将玉米、大豆、水稻、小麦田间布置图电子版于4月8日前上报,并将接收到的试验品种核对情况由所在市(地)、农垦总局等种子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一同上报,详见附件1。

(2)各试验点应在出苗后把试验区田间布置图、出苗及前期管理情况,小麦5月13日前、玉米、大豆、水稻于6月8日前向所在市(地)、农垦总局等种子管理部门做出书面汇报,由所在市(地)、农垦总局等种子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一同上报,详见附件2。

(3)7月3日前上报小麦试验情况,8月18日前上报玉米、大豆、水稻试验情况,由所在市(地)、农垦总局等种子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一同上报,详见附件3。若上报以后发生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倒伏等情况,须及时电话通知所在市(地)、农垦总局等种子管理部门及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科。

(4)小麦品种报告书上报时间为9月30日前。玉米、大豆、水稻品种报告书上报时间为11月5日前。

5、邮寄地址及E-mail

单位: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科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99号

邮编:150008

电话:0451-860307730451-82624509

玉米收件人:郭丽芳(E-mail:GLF4510@163.com)

大豆、小麦收件人:王羡国(E-mail:WXG19800801@163.com)

水稻收件人:李锋(E-mail:LF1979082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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