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收付费标准化操作流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4:14: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付费标准化操作流程实施细则

一、到款确认

(一)收付人员必须按照实收资金进行确认操作,严禁虚做到款确认。

(二)保费结算必须确保到账资金与结算保单存在对应关系,严禁“滚单”入账。(关于“滚单入账”详见二)

(三)除“见钱出单”业务外,其他业务结算保费时一律要求提供业务结算单。结算单上至少须注明结算的保单(批单)号、签单保费金额、缴费金额等信息。直接业务、个人代理业务的结算单须由经办业务员签名确认,代理业务的结算单须由代理机构、经办业务员共同签字确认。未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业务结算单一律不予受理。

(四)收付员核对到账资金与结算单中列明的保单是否存在对应关系,缴费金额是否与结算单中的签单总保费一直。两者均核对无误后,收付员方可在系统内作收付费处理,并在保费发票上加盖“收讫”章,在业务结算单上签名并加盖“收讫”章,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业务结算单的业务员联交由业务员本人保管,作为资金交接凭证。

(五)收付员在核对到账资金时,如发现到账资金与结算保单不存在对应关系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判断

1 为业务员或代理人滚单结算,收付员应拒绝处理(关于“滚单入账”详见二)。如果到账资金与结算保单存在对应关系,但缴费金额小于结算单中的签单总保费,收付员应确认是否为净费结算,如为净费结算,则按

(六)处理。

(六)业务员或代理人净费缴纳保费资金时,须向收付员提供净费业务结算单。净费业务结算单上除列明结算的保单(批单)号、签单保费金额、缴费金额等信息外,还需注明费用率、净费挂账金额等信息,由经办业务员、代理人、机构负责人、机构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收付员方可受理。

(七)受理净费结算业务时,收付员在净费业务结算单上签名并加盖“收讫”章,并向业务员或代理人开具收据作为资金交接的凭证。同时收付员将收到的资金计入“其他应付款—预收保费”科目,待手续齐备或经机构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在系统内作相应的收付费处理。

(八)收付员必须建立规范的“其他应付款—预收保费”手工备查账,并按业务员、代理人或被保险人设臵明细。收付员应真实记录“其他应付款—预收保费”的增减变动情况,严禁利用“其他应付款—预收保费”虚作轧差入账。

(九)对于审核合格的到账资金,收付员应及时在系统内作收付费处理。原则上,当天收到的资金当天处理,当月收到的资金当月处理。

(十)对于已到账但无人认领的资金,收付员应主动配

2 合相关业务部门查实资金来源并作相应的收付费处理。月末无法查实来源的到账资金应逐一登记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二、“滚单”入账

(十一)“滚单”入账是指结算资金与结算保单之间不存在结算对应关系,而人为地在系统内进行收付费处理。

(十二)以下情况可视为结算资金与结算保单之间存在对结算应关系,除此之外的结算资金均可构成“滚单”入账。

1、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以及其他银行贷记凭证的出票人、背书人或汇款人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2、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以及其他银行贷记凭证的出票人、背书人或汇款人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3、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以及其他银行贷记凭证的出票人、背书人或汇款人为保险业务的代理人;

4、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以及其他银行贷记凭证的出票人、背书人或汇款人为保险业务的经纪人。

(十三)保费发票抬头必须与对应保单的被保险人一致,严禁通过修改保费发票抬头的方式,变相“滚单”入账。

(十四)严禁通过“其他应付款—预收保费”变相滚单入账。

(十五)业务员或代理人垫交保费的,应取得被保险人的代付保费授权书或类似证明文件,不能取得有效证明文件

3 的,收付员不予受理。

(十六)因存在债权债务、隶属、经济关联等关系,或存在赠与合同的原因,导致不存在结算对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保费的,经办业务员应取得缴款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三方签字确认的有关协议或类似证明文件,不能取得有效证明文件的,收付员不予办理到款确认。

(十七)对于保险标的所有权已发生实质性转移但由于各种原没有取得有效法律文件,从而导致不存在结算对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保费的,经办业务员应取得保费缴纳人与被保险人双方签字确认的缴费协议,经所在机构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收付员方可处理。

(十八)对于已到账但与保单或发票没有结算对应关系的资金,收付员应立即报告所属机构财务负责人,视财务负责人授权进行相应处理,月末仍不能处理的,收付员应将这部分资金计入“其他应付款—预收保费”。原则上,收付员应提请财务负责人在一个月之内对此类资金进行处理。

三、保费欠收单

(十九)所有在公司柜面出单的业务,如业务员在无法立刻缴纳保费的情况下需预借保单、批单及保费发票,收付员必须为其签发保费欠收单。

(二十)保费欠收单必须通过核心业务系统,使用公司

4 统一印刷的单证打印。系统外打印或使用非统一单证打印的保费欠收单一律无效。收付员应合理预测每日空白保费欠收单的使用量,不得以没有空白单证为由不签发保费欠收单。

(二十一)保费欠收单上各相关责任人的签名必须齐全,不齐全视为收付员没有钱发保费欠收单,按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付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二十二)保费欠收单由经办业务员本人签名后,如遇到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因出差、休假等原因不在公司,不能现场立即签名的情况,收付员须电话请示,必要时可作电话记录。相关领导回到公司后必须立即不齐签名。

(二十三)收付员必须确认,保费欠收单的业务签名为对应保单的经办业务员本人亲笔签名,经办业务员本人之外的任何人不得代签或模仿其签名。由于收付员本人过失导致保费欠收单业务员签名由他人代签或模仿签名的,按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付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二十四)收付员必须严格执行所属管理机构关于应收保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欠费保单的笔数、欠费总金额或应收率超过规定控制标准的业务员,不得再为其签发保费欠收单并借用保单和发票。否则,按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付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5 (二十五)没有全部收齐保费欠收单上列明的保费金额的,收付员不得为相关业务员办理消单手续。业务处理部门通过批单修改经办业务员的,应及时通知收付员。收付员在核实对应保费欠收单仍未收齐保费后,将批单复印件附在保费欠收单后,并请批改后的业务员在该保费欠收单上签字确认。批改后没有及时通知收付员而致公司损失的,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及时履行了通知程序而收付员没有履行补签名手续而致公司损失的,按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付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二十六)收付员应妥善保管已使用和未使用的保费欠收单。已使用的保费欠收单(包括已签发和已作废的保费欠收单)按流水号装订,作为重要单证留存。因收付员本人过失导致保费欠收单毁损而致公司损失的,按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付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四、资金日结

(二十七)收付员必须严格执行保费资金日清月结制度。每个工作日结束前填制资金日结单,经所在机构会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与出纳人员进行资金实物交接。每月末,收付员必须清理银行未达帐,查明原因后报告机构财务负责人。

(二十八)会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审核资金日结单时,

6 必须核对当日出单量、借单量、借单总金额、收款总金额,着重审查收付员签发的保费欠收单是否符合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保费欠收单,如收付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手续,由其本人负责赔偿。

(二十九)收付员在当日结帐或银行营业结束后收取的资金,因按规定妥善保存。如果收取的是大额现金,还应报告机构负责人,请求授权处理。

(三十)收付员对收到的保费资金与支付的批退、退保资金必须分别管理,不得坐支保费或以批退资金抵交保费,不得将个人资金能与公司保费资金共同存放。

稿件收付费办法

猪场标准化操作流程

外汇收结汇操作流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付费操作流程

中国人保保险业务收付费管理办法

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标准化操作流程

品控人员操作标准化操作流程

收并购流程

收房流程

收货单流程

收付费标准化操作流程实施细则
《收付费标准化操作流程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