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变更要求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3、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4、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单位地址变更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文件(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应提交材料:
1、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修正案;
3、股东决议;
4、股东出资协议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任命文件或股东决议或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
3、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
4、技术负责人毕业证、职称证、检测员证书和近一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所有变更事项都要填写《检测机构变更申请表》一份(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单位名称时应交回所有资质证书,除变更单位名称的只交资质证书副本。涉及到的变更事项,按上述有关要求提供材料;在办结完毕后15日内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变更2项以上事项的,相同材料不重复提供,统一装订成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变更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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