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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3月2日在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3 09:27: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李毅中3月2日在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李 毅 中

(2006年3月2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国务院领导近来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通报最近发生的几起特大煤矿事故,分析形势,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促进全国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最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了7个督查组,由安监总局党组成员和煤监局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贵州、安徽、河北、重庆、湖南、山西、新疆等省区市,对各地贯彻国务院领导重要讲话、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情况,矿井关闭工作进展情况,节日停产检修期间和节后恢复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我们深切感受到:第一,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真正摆在了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日程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手抓。各省区市都先后召开了党委常委扩大会、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按照家宝总理、建敏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的要求,研究提出本省区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作出安排部署。第二,在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贯彻和体现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各省区都把安全生产纳入了“十一五”规划,做到有具体内容,有衡量评价指标,有奋斗目标,从规划上保证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第三,建立和落实“两个责任制”(即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以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为抓手,把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2006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企业,逐级签订责任状,强化了政府各级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责任。第四,认真做好矿井关闭工作,做好煤矿节日期间和节后恢复生产时的安全工作。为扭转关闭工作进展迟缓的状况,各省区都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出了进度保证,加大了对基层政府的督促指导力度。节日期间,不少地方建立了县乡领导“包保”煤矿、向煤矿派驻安全监督员等工作制度。节后恢复生产,普遍采取了政府组织验收、县级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等强制性手段,开始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局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前两个月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煤矿、道路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仅从煤矿安全生产的状况看: 一是煤矿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2月份以来,煤矿先后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2月1日,山西省晋城煤业公司寺河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3人。在上次的视频会议,我们已对这起事故作了通报。寺河矿为大型现代化矿井,机械化水平高,设备先进,竟然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故。要深入调查,搞清楚事故原因,认真接受教训。

2月10日,河南省郑煤集团所属的马岭山煤炭责任有限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5人遇难。马岭山煤炭公司原为登封县友谊煤矿,2004年9月郑煤集团收购了该矿,2005年12月14日换发了采矿许可证,并决定进行技术改造,将其生产能力由年产6万吨提高到30万吨。事故发生时正在进行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的取样作业。这起事故提醒我们,在资源整合和国有大矿兼并重组小煤矿的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

2月23日,山东省枣庄矿业集团联创公司的一个采面发生煤尘爆炸。该公司是2001年改制成立的股份制企业,主要开采原陶庄煤矿剩下的一些极薄煤层,为低瓦斯矿井,2005年核定生产能力35万吨。事故发生时井下有66人,18人死亡,9人受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已沉积的煤尘没有及时清除,也没有撒水措施,放炮作业不符合规程要求,引爆了沉积的煤尘。

2月25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大园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时井下共有24人作业,6人获救,18人遇难。该矿为改制股份民营煤矿,设计年产能力3万吨,1968年和2001年曾经两次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别死亡31人和17人,加上这次遇难的,3次事故夺去66条人命。初步查明这起事故是责任事故,该矿虽然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但没有抽放记录;矿井通风系统违反规程要求,存在串联通风;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和现场管理混乱。在去年4月、11月的两次安全监察中,曾经发现了19条重大隐患并责令其整改,到底整改到位了没有?2005年11月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节后2月14日又批准它恢复生产。这样的矿,必须立即关闭。

除了上述4起特大瓦斯煤尘事故之外,2月份辽宁、吉林、陕西、云南等地的一些煤矿,还相继发生了一些重大顶板事故,造成多名矿工死亡。2月18日,辽宁阜新艾友煤矿发生巷道冒顶事故,7名矿工被困,经过57个小时的抢救而幸免于难。刚才辽宁煤监局的负责同志汇报这起事故以及抢险救援情况。事故不应该发生,抢险救援工作值得表扬。要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应急管理和矿山救援体系建设。 二是矿井关闭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国已经确定关闭向社会公布名单的5243处矿井,目前已关闭到位的为3434处,占65.5%,其余三分之一正在实施关闭或准备关闭。各地进展不平衡。接受督查的7个省区市,安徽进展较快、已基本完成关闭任务,其他省区市实际关闭率多为50%左右,低的仅31%。一些地方把列为整合对象的矿井计入关闭数量,一些地方以整合为名拖延关闭。一些矿井的关闭工作不到位,存在着井筒井架没有摧毁、地面工业厂房、斜井轨道和供电线路没有全部拆除、地表地貌没有恢复等问题。

三是新建、改建矿井大量增加,监管不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的新建、改扩建矿井就有2787多处,其中国有839处、能力超过5.4亿吨。一些地方前面关、后面建,整顿关闭搞了许多年,煤矿数量总也减不下来。由于监管不严,不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甚至发生了重特大伤亡事故。

四是煤矿安全管理薄弱。一些煤矿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少数国有大矿管理滑坡,“三违”现象严重,企业负责人思想麻痹,忽视安全;为数不少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对煤矿安全的现状,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有丝毫的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 国务院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非常重视。家宝总理2月24日作出重要批示说:“近期发生两起煤尘爆炸事故,说明安全工作还有漏洞,安全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各地煤矿应高度重视”;2月26日又批示说:“两会前有必要部署,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防止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建敏国务委员也对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近期的煤矿安全工作作出了具体指示。

三月份正值“两会”召开,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做好三月份的安全工作意义重要。根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和节后安全生产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主要就当前的煤矿安全工作,讲六点意见。

一、把住节日停产煤矿恢复生产关,严防复产之时发生事故

节后恢复生产历来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关口。据统计,春节期间全国停产放假的煤矿为19774个,占矿井总数的86.4%。截止2月底,已有1.08万处矿井陆续恢复生产,约占停产矿井总数的55%,尚有约9000多处煤矿主要是小煤矿尚处于待复产状态(有的省区安排小煤矿在“两会”后恢复生产)。如何保证这些煤矿恢复生产万无一失,是当务之急。要在认真吸收借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停产期间和恢复生产的安全保障制度,在全国煤矿严格执行。 一是停产检修、维护和通风制度。煤矿井下是特殊作业场所。矿井通风、设备检修、巷道维护等工作一旦停止,就会产生瓦斯聚集、机器锈蚀、电气失爆、支护松动和积水等安全隐患,贸然开工就容易发生瓦斯、顶板、运输、水灾等事故。因此停产期间必须保持矿井正常通风,防止瓦斯聚集;必须安排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同时要控制检修、维护下井人数。

二是复产验收批准制度。小煤矿节后恢复生产,必须在自我对照检查、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报请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并报请地方政府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国有煤矿停产检修后恢复生产,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三是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井下一线多为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对新入矿的人员,必须依法进行规范、严格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达到应知应会要求,才能下井作业。对原有人员,也要拿出时间,进行节后入井上岗的“收心”教育和矿井检修整改情况“交底”,重温煤矿安全规程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了解井下作业场所因检修整改可能发生的一些变化。 四是矿井复产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制度。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规定。尤其是在节后恢复生产的关键时刻,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行政、技术负责人,一定要深入井下,靠前指挥,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民营煤矿的负责人以及地方政府派驻煤矿的安全督导员,也必须到井下现场。要制定矿井恢复生产应急预案,矿山救护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

五是煤矿节后复产监督检查制度。各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采取派驻监察员,进行巡回检查、定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法,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煤矿节后恢复生产情况的监督。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予以必要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因此引发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上述制度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今后春节、五

一、国庆三个“黄金周”,都必须按这套制度办事,使煤矿节日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快矿井关闭实施进度,坚决完成已公布的煤矿关闭任务 坚决关闭非法和经整顿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是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解决小煤矿的问题,一是整顿关闭,二是资源重组,三是强化管理。整顿关闭是“三部曲”中最关键的环节,是第一场硬仗。这一步迈不出去,小煤矿的问题就会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因此必须坚定信心,一抓到底。已经向社会承诺、列入2005年关井名单的5423处矿井,3月底之前必须全部关闭到位。之后关闭工作要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凡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关闭。

(一)要解决好部分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造成目前全国矿井关闭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相对滞后的原因,首先是一些基层干部思想上有误区,认识上有差距,态度不坚决,行动迟缓。我们关闭的是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这类煤矿是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阱,是危及人的性命、必须坚决铲除的毒瘤。一些同志认识不到这一点,混淆了生命安全问题与其他问题、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口头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遇到实际问题就变了,甚至主次颠倒、本末倒臵,用关闭可能带来的一些具体问题,来质疑、否定关闭决策的正确性,这是很不应该的。一些同志不能正确认识、全面把握矿井关闭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担心关闭矿井会对经济发展、地方利益、矿区稳定、群众生活用煤等产生不利影响。出现这样一些顾虑是正常的,也不是没有一定道理,这就需要做好宣传疏导工作,把实际情况分析透,把得失利弊向我们的基层领导干部讲清楚。

这里,我可以负责地说:整顿关闭没有影响煤炭供应和经济发展。去年四季度以来,我们停产整顿1万多处煤矿,相继关闭了3000多处经整顿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乡镇煤矿产量增长幅度下降,12月份为负增长。但全国煤炭产量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幅,全年生产煤炭21.9亿吨,增长9.9%。煤炭库存逐月上升,12月末煤炭社会库存1.39亿吨,比年初增加了35%,迄今为止,没有电厂因矿井关闭、煤炭供应不足而减产停产。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煤矿腾出的市场空间,条件具备的煤矿迅速予以填补。

关闭数千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仅无碍国民经济大局,更有利于地方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小煤矿过多过滥,势必与国有大矿争资源、争运力,用低廉成本压缩国有大矿的生存空间。关闭小矿可以更好地发展大矿。与资源、环境、安全以及政府诚信、干部廉政等方面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从长远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这类矿井必须关闭。 只要讲清道理、做好工作,关闭矿井也不会影响社会稳定。关闭的是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势必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一些非法矿主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令,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挑动事端、抗拒执法的要依法惩治。要相信大多数人是讲道理的,只要善于引导,包括采取适当的产业转移扶持政策,农民工多种途径就业,通过发展农村沼气、采取政府补贴等方法解决好群众烧的问题,矛盾就不会激化。贵州等地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矿井关闭涉及方方面面,要办成这样一件大事,单靠一个部门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目前各地虽然都建立了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但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强化。根据《特别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负责发证的部门一旦发现煤矿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停止生产并做出行政处罚,同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根据第十三条,在地方政府作出矿井关闭的决定后,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

在联合执法问题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尤其要有大局观念,增强协调意识,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主动做好牵头组织、沟通协调工作,调动好、发挥好各部门的积极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破坏资源的,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提议关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行业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议整顿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保部门可以提议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整改无效甚至发生事故的,安监、煤监部门可以提议关闭,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凡列为关闭对象的煤矿,必须立即吊销各种证照、实施关闭。要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行动迟缓、拖延不办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是要提高矿井关闭工作质量。所有关闭矿井,必须按照国办《紧急通知》和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六条标准,在吊销所有证照的同时,停供电、停工火工品,拆除电源和地面设施,摧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遣散从业人员。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要对关闭矿井进行巡查,确保关死关实,杜绝一切死灰复燃的可能。加大对非法开采的打击力度,新出现的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依法严厉打击一处,绝不允许出现“死灰复燃”、“前关后开”的现象。

三、正确把握煤矿资源整合政策,推动整合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煤矿资源整合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这方面存在的比较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主要是对煤矿资源整合涵义和思路不清晰,存在着故意混淆“资源整合”和“矿井关闭”两个不同概念的现象;操作不规范,组织领导不严密,缺乏统一规划;对整合煤矿的监督管理薄弱,整合过程中发生事故。借“整合”之名拖延逃避关闭,庇护不合格矿井,后患无穷。要尽快制定下发规范文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一)明确煤矿资源整合的内涵,掌握整合的原则。煤矿资源整合是以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标,对现有煤炭资源、资金、资产、人才、技术等生产和安全要素进行的优化重组;是一个新的煤矿企业的重新建立,而不是几个矿井的简单拼凑。必须严格区分资源整合与矿井关闭的界限。不是所有关闭煤矿都可以整合。在5243个关闭矿井中,只有极少数资源仍有开采价值、又能够合并扩大的矿井可以整合。

煤矿资源整合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凡列为资源整合对象的煤矿,必须先关闭。严防借资源“整合”之名逃避、拖延关闭。必须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然后实施整合。要以规模大、管理和装备水平高的矿井整合其他矿井,鼓励国有大矿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周边的小煤矿。

二是要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整合主体,整合后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整合主体应当具有较强的资信能力、相当的资金规模和比较先进的技术装备水平。整合后煤矿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坚决杜绝一矿多井、一矿多坑现象。凡是继续保留多个法人主体、多套生产系统,整合后其生产经营仍然各自自成一体的,都应视作假整合。

三是资源整合形成的矿井,应按基建项目实施管理。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按照统一规划和布局,依法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核批准程序,按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资源整合必须按步骤,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煤矿资源整合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煤炭工业规划布局,把尚有开采价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资源纳入整合范围,明确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监管和国土资源、工商管理、公安、电力等部门的职责,建立必要的工作协调制度,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建议各地对整合矿井重新审核。

(三)加强对整合矿井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和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资源整合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严防借整合之名进行生产,严防边整合边生产,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防整合验收走过场。要督促整合后的煤矿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做好劳动组织定员和安全培训,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国有大矿对整合煤矿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对基建、改扩建煤矿的安全监管,坚决扭转这类煤矿事故多发势头

基建、改扩建煤矿事故多发,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去年基建、改扩建矿井发生10人以上事故9起,死亡463人,分别占全国煤矿同类事故16%和27%。比较典型的如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基建未竣工,非法组织煤炭生产,导致“12.7”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贵州盘南响水煤矿(设计年产400万吨的基建矿)“12.24”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2人。今年1月5日,淮南望峰岗煤矿(为设计年产300万吨的基建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

基建、改扩建矿井本应成为煤矿工业新的生产力,成为安全生产的合格矿井,何以成为新的隐患?分析起来,主要是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等环节监管不严格。一些矿井在没有获得矿权的情况下开发建设煤矿,或者超越审批规模私自扩大能力。据调查了解,某省165个基建矿井中,没有采矿权或采矿许可证过期的就有45处,无建设批复的3处,擅自扩大能力的13处,没有安全专篇的28处,未审批的26处。问题这么严重,煤矿建设之初就埋下了隐患。一些业主急功近利,在没有形成完备的生产系统和安全保障能力的情况下,边建设边生产,边改造边生产;在煤矿建设和改扩建过程疏于防范,不能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程,本应先抽后采的高瓦斯、高突出煤矿而不抽放。还有一些煤矿,有意规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和管理,打着基建或改扩建的旗号,非法从事煤炭开采生产活动。所有这些,都是造成当前基建、改扩建煤矿事故多发的原因,都应该采取措施立即纠正。

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批准的以及各地自行审批的基建、技改项目,要认真复核复查,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酿成事故。

二是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要从提高煤炭地质勘探程度和煤矿设计质量,完善项目报批程序,落实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施工队伍资质管理,以及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坚持“先抽后采”等环节入手,加强对基本建设矿井和改扩建矿井的监管。

三是要搞好煤矿建设规划工作。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预测,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国家和区域煤矿建设的规模,防止一哄而上,避免出现新的能力过剩。在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到安全因素,资源赋存条件,资金、技术能力不足的,不得开发建设地质条件复杂、高瓦斯高突矿井。

五、继续排查整改隐患,抓实煤矿事故预防工作 国有大矿是预防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小煤矿是减少事故总量的重点,改制煤矿是当前的一个薄弱环节。所有煤矿都要把隐患治理作为经常性工作,持续不懈地抓紧、抓好。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总局、煤监局制定的五个配套规章,以治理防范瓦斯事故为重点,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一是要狠抓瓦斯抽放利用,强力推进先抽后采。“十二字方针”很好,真正落到实处也很难,目前最不落实的就是“先抽后采”。小煤矿普遍缺乏积极性。国有煤矿虽然比较重视,但抽放比例低、数量小,不足以将高瓦斯矿变成低瓦斯矿,主要还是靠矿井通风来排放。据了解,2月1日发生事故的山西晋城寺河煤矿,瓦斯释放量为每分钟480立方米,抽199立方米,抽放率约40%。贵州大湾煤矿为50%,年抽出1.4亿立方米,仅有3522万立方米用于发电,其余的都排放了。由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现有的抽放设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今年,要把抽放作为瓦斯治理第一位的工作。国办即将出台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文件。我们要用好国家相关政策,抓好示范项目,以点带面,全力推动。

二是要抓好瓦斯监测监控。全国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全部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也取得了进展。目前的问题,主要是一些煤矿运行不正常,缺乏维护维修,起不到监控预警作用。下一步,要突出抓好系统的维护运行,使之真正发挥监测监控作用。吸取事故教训,今年所有低瓦斯矿井都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

三是加快煤矿补还安全欠账和安全技术改造。要尽快着手做好今年国家30亿元国债资金扶持国有重点煤矿隐患治理、安全技改项目的调研、筛选等工作。煤矿企业不要等,要用好国家关于煤矿安全费用政策,加大提取适用额度,高瓦斯高突矿井在征得地方财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据实列支。2005年安徽准备吨煤提取33元,贵州盘江为吨煤25元,从目前煤矿企业效益状况看,也是可以承受的。要再用2年补还600亿元的安全欠账,必须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 四是要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煤矿安全领域目前尚有一些未知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深入探索。在基础研究方面,当前最迫切的就是要在煤矿瓦斯动力现象、瓦斯突出事故的生成机理和预测控制上,找到科学的答案;在实用技术方面,仓储式、放顶煤的安全开采技术尚需改进。科技攻关工作科研教学机构要做,煤矿企业也要做。同时,还要完善煤炭工业技术政策,修订技术标准;加强企业技术管理,提高煤矿科技水平。在科技攻关尚未取得满意成果之前,煤矿生产实践中要强化安全措施,必须坚决纠正超强度开采和超能力、超定员生产,存在动力现象的矿井,采面推进宁慢勿快。近日辽宁省在给国家安监总局的一份文件中,提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6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对抚顺老虎台等存在瓦斯动力现象的国有大矿实行压产,这一条非常好。

五是搞好定员定额,加强基础管理。在严格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基础上,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井下劳动组织,推动定员定额。督察发现,某市一个3万吨的小矿,一个班下井120人,这种情况必须通过定员定额予以纠正。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活动,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借鉴推广国外职业安全健康评价、风险控制等现代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推广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把预防事故的工作抓实、抓细、抓主动。

六、抓好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也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部署,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尽快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基础管理,进一步改善安全状况。

非煤矿山安全也要以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为重点,各地要按照总局的部署,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未提出申请的8000多个非煤矿山,三月底之前要完成所有的关闭工作手续。

入春以后气候逐渐变暖,是危化品事故的易发期。要吸取去年3月29日江苏境内山东的一台液氯运输车辆翻车泄漏、造成29人死亡的事故教训,深入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安监总局、环保总局春节前一下通知,要吸取吉化双苯厂的事故教训,化工生产企业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必须要收集处臵,严防“事故水”流入江河、污染环境。

要抓住当前烟花爆竹旺季已过、生产任务不重的有利时机,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走机械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发展路子。抓紧关闭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350个和经整顿仍然不合格的危化品生产企业。 二月份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肇事车辆多为客车。主要是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要认真贯彻2月28日全国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配合协作,以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载超限和纠正驾驶员违规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水上交通安全要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方面,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开展老旧房屋电气、电路隐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严密防范建筑坍塌事故。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两会”期间到三月底,安监总局将组织力量,以查煤矿恢复生产安全措施、查矿井关闭、查资源整合、查基建和改扩建矿井为主要内容,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各地要以煤矿安全为主,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煤矿和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3月2日“安全生产督查”汇报

夏长友在2001年三季度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农业生产电话会议上县长讲话

寒假开学讲话3月2日

(3月2日起至某)行走在青藏高原上

在全县依法信访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依法信访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依法信访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思想汇报 3月2日

×副市长在3月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讲话

李毅中3月2日在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李毅中3月2日在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上的讲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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