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保证特殊工种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防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项目部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特殊工种应指国家最新规定的矿山工种,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均应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三、特种作业资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安环部负责特殊工种的管理。
2、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特殊工种的培训。
3、建立特殊工种台账,掌握特殊工种变化情况,对特种作业资格证过期的特殊工种,应及时组织培训。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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