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少年宫笛子兴趣小组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由专职音乐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别人的乐器,发现器乐故障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私自拆卸或修理,违者后果自负。
六、音乐器材借用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 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老师在器乐实训室上课期间,负责所用器乐室的管理。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下午4:30—6:30
节假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笛子培训班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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