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22:28: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必须持之以恒的硬任务、硬道理。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

1、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对其他各级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与指导,行政部配合工作。

2、各部门、车间组织和实施各自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四、总则

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

3、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5、人力资源部会同安环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6、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安全投入中列支。

7、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8、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9、各部门员工应按照人力资源和行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

10、安全培训人员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应及时交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

11、外出培训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12、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加培训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报送行政部门备案。

五、主要负责人员教育培训

1、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以具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才能管好安全生产;

2、公司的中高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培训以达到培训对象熟悉适用本企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职业危害预防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达到《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的要求;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7、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参加主管部门的强制培训,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自我提高安全生产的知识及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教育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生产有关的工作;

2、凡新进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

3、从业人员必须了解与安全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了解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规范;必须了解相关化学物资的危险特性,以及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4、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了解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5、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知识和基本的防护知识;

6、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7、上岗后的从业人员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再教育。

八、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新工人入厂后,在分配到车间之前,首先进行厂级教育,厂级教育由行政部门组织,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时间48学时。内容主要有:

①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主要工艺过程;

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

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④公司内主要危险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⑤新员工的安全心理教育;

⑥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⑦防火、防爆知识;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⑩新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11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公司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后分配到车间。考试应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或者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负责。时间为24 学时。内容主要有: 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②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 ③本车间危险部位及其注意事项,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④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状况及其注意事项;

⑤有关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⑦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⑧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工段)级(三级)教育:由工段长或班组长负责,时间为8 学时。主要内容有:

①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②新员工将要从事的工作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⑤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⑦厂区、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⑧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班组教育结束后,还要组织新员工进行讨论,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4、新入厂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应按规定填写入职培训记录和人员档案。

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安监部门及车间发现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而担任工作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6、新入公司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一级教育(公司)不少于48小时;二级教育(车间)不少于24小时;三级教育(班组)按实际情况(岗位培训时间根据操作法、工艺流程、使新员工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而定)。新员工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顶岗。

九、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学习班,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安全讲话、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0 学时。

2、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地进行,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公司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车间领导每人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少于两次。

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有:

①传达上级近期指示,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 ②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③分析事故,查明原因、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④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⑤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技术表演。 ⑥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竞赛。

⑦发展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缺陷。 ⑧表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判各种错误倾向。

4、在工艺设备大修、改造、改进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教育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给安环部门。

5、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检查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防止流于形式。

6、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教训,并做好记录。

7、公司应经常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音像电视等宣传形式,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8、公司及车间、处室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国际环境日”消防技能比武、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知识竞赛、演讲会、培训等活动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9、中层领导干部和班组长,在进行企业管理轮训时,必须有安全管理的内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教育。

10、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11、工艺改进,设备改造,车间应及时对员工进行二级、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2、班组安全活动

班组是公司最基层的安全管理组织,班组长是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负责人。班组安全活动应纳入班组安全目标管理,结合公司开展班组活动要求,制定活动实施计划,至少每月集中开展2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活动不小于1小时,主要内容有: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公司安全办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七、特殊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如有: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动葫芦起重作业人员、厂内叉车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要求,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2、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四新安全培训)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公司应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八、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凡属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和参观学习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2、对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委托安全科进行不少于8 小时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本企业生产特点、入公司安全须知、从事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考核合格,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3、外包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安环部负责教育,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进入公司区办事、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太多。

教育内容: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九、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拓宽教育形式,深化教育活动内容,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行政安全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需求,在总结上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人事部门应将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统一管理和实施,各级管理部门应保障计划实施的人力、物力资源。

2、公司负有人事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更新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计划变更信息传递和相关记录。

3、安全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培训教育和考核记录。

4、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5、公司行政安全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确保档案的正确、完整、统

一、清晰,做到有据可查(检查方式:查台帐,核对人数,查考试卷),并作为各部门安全考核的依据内容。

安全教育的规定:

1、凡新进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按照相关培训规定还需进行复审,并经公司安环科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外培人员需先填写《培训申请表》经批示后报名培训,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后到安环科办理证件复印存档、发票报销等相关登记手续。

3、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劳动部规定,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 执行进厂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十、考核方式:

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培训、有考核、有总结,安全教育培训各阶段资料应准备齐全备查,对各级安全培训采取的考核方式以书面考试为主,以现场提问及其他综合考察为辅。 十

一、文件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十

二、相关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资料》 《培训申请表》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002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