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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28 08:33:48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职责

本规定由项目部和质安科组织实施,综合办监督,具体职责在程序中阐述。 4培训对象和学习内容

4.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方式,由质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业各级质安员除接受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每年还要参加一次专门脱产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学习,由质安科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办班时间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质安科项目部、班组长主持进行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事故典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项目部对操作工人作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4.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按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复审,此项工作由质安科和物机科负责。

4.5新进场工人及老工人转岗、换岗、在重新上岗前,均应接受 本规定4.3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安全培训管理

5.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8.2的要求,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师资,一般由工程处内部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和多年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进行本规定4.2质安员培训时,可聘请主管部门的专家任教。

5.3培训使用的教材,由质安科收集建设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推荐第2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范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因工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经理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工会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行使监督指导职责。

2、各单位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配、设施、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4、各单位应对当年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报上级部门。各单位、部门培训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考核记录并进行登记,相关培训记录报上一级部门备案。同时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的检查。培训应将培训需求经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属意见后,报同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5、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进行管理。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一旦发现有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或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要对所在单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给予必要的处罚。

6、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自有职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学徒工、临时聘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7、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8、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9、安全生产教育的组织实施培训及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工人(包括合同工、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临时工、学徒工)入场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15学时,由公司、分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15学时,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保证部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20学时。由所在队组负责人组织,本队安全员及班组长实施。对外施队所有人员的教育培训,三级教育的总学时不得少于50学时。

10、三级教育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作适当延长,教育要求必须达到100%教育、100%培训、100%合格。

11、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113条、114条、115条、187条; 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事故急救措施。

12、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原国家建工总局颁布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

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知识; 高空作业防护及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标准; 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使用要求; 工伤事故案例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 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业卫生知识。

13、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班组工作性质及范围;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岗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和作用以及安全操作技能;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本岗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班组作业环境及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应遵守的劳动纪律等。

14、三级教育结束后,由公司、分公司统一命题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每个作业工人必须考试合格(60分及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必须与入场教育名单相符。

15、转场安全教育:从一个现场(项目)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进行至少8学时的转场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本现场、本工程安全防范特点及安全管理要求,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转场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80分及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作业、锅炉司炉、起重作业(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在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独立作业,持证上岗。

17、自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外送到所在地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分包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送培,公司、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也可代为组织送培。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两年到发证部门进行一次复审培训,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公司对中小型机械(木工、钢筋、搅拌机械)操作工实行持证上岗制。由公司、分公司安全、机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由发证部门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中小型机械操作作业。电动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准操作吊篮,由吊篮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18、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安全技术培训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防范对策;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操作要求;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束后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70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

19、一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除特殊工种外,其他工种在三级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年由所在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一般工种安全培训内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三宝一器”的正确使用;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工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结束后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60分为合格,考试卷及三级教育卡存档项目安全部。

20、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及离岗、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或复工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60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普通工种需转变为特殊工种的,严格按特种作业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作业特点、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要求;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不安全及有毒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及防范对策;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及使用;劳动纪律。

21、职业健康及应急知识教育:对从事有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专题教育,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的教育以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确保专(兼)职应急、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应急、急救能力。由所在单位、项目消防保卫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职业健康及应急知识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2、违章教育: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的进行停工教育,停工期间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劳动纪律;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施工现场“十不准”;文明安全施工“十不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3、工伤事故案例:专题安全活动教育,专题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等,以组织看录像、图片展、黑板报、安全会议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着重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项目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卫生、环卫规章制度,由项目安全保证部组织实施。

24、经常性安全教育:包括每周一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思想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周一组织项目职工、分包单位进行一小时的全员参加的安全教育活动,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布置本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防护要点。大型工程项目可按栋号或片区进行周一安全教育活动,由片区主管工长组织实施。

25、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工程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到来前,应由项目总工、生产经理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使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了解、熟悉季节性施工的安全防范要点、对策及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26、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 节假日前要对现场所有员工组织专门教育,将节假日安排进行公布,提高节假日期间安全施工意识,并应着重进行应急预案的普及教育和专门人员的培训与演练。 涉及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国家、政府号召开展的相关活动,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公司及上级

有关部署,向员工贯彻政府有关精神和公司要求,布置本项目贯彻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事件的措施和规定。

建工路桥北花园二项目

201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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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XXXXXXX有限公司

xXX年X月X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组织,对员工及分包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分包单位和项目部组织。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资源。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参加有关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应参加由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部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且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3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5.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6.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7.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8.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15学时、项目15学时、班组20学时。

外来施工队安全教育由联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二.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公司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物质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上岗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凡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工人调换工种,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三.其它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包括:

⑴.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

⑵.可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安全知识考试进行;

⑶.“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

⑷.班前班后安全会,生产过程中相互提醒;

⑸.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室等。

XXX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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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梧高速公路河口至平台段第十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对全体职工和民工进行一次进场安全教育。

(2)项目经理部对全体职工和民工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5)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6)特种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起重司机,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项目部安全教育。

(7)项目经理部全体职工和民工每个月不少于二次安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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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推荐第6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是指:安全技能、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法制教育等。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工、合同工、临时工、分包工),以及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及其他相关方等。 2 工作主体职责

2.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各类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教育培训资金计划。

2.2 公司安全部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的协助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教师的配备和教材讲义的准备。

2.3 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计划、资金及实施,并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的延续。

2.4 项目部负责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2.5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编制责任部门,应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编制最新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计划或补充计划,报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并报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3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3.1 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公司、分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15学时;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不少于20学时;

3.2 公司招聘的新员工(指公司本部招聘的大学生、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技师、操作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3 公司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技术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在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培训的证明资料,进入现场工作或作业前,项目部、劳务队或作业班组进行上岗知识、操作规程等方面安全教育培训。

3.4 公司招聘的新员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

3.5 施工现场新进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进行。 3.6 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并进行书面总结评价。

4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4.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能任职。

4.4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安全部统一组织,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经过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岗位资格取证培训。 4.5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4.5.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4.5.2 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5.3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4.5.4 易发生事故的类型和预防的基本知识; 4.5.5 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4.5.6 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管理; 4.5.7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应急演练管理; 4.5.8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救援管理; 4.5.9 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

4.5.10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4.5.11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等。

5 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5.1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5.1.1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行业及公司、分公司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1.2 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

5.1.3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1.4 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5.3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

5.3.1 教育培训对象。主要对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

5.3.2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

2.业主、发包方和集团总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要求。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作业危险因素和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

4.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5.3.3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

5.4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5.4.1 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或专职安全员组织现场劳务作业队长、班组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5.4.2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使用的基本知识。

7.冬雨期、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8.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9.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5.4.3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归入安全资料,建档备案。

5.5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

5.5.1 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司索信号工、特种设备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证件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岗前需经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5.5.2 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应汲取的教训。

3.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安全操作技能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员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配置、维修和正确使用方法等。5.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 5.5.3 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形式及教材。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项目部工程技术、设备、安全管理等人员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受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物资设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两方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6 项目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5.6.1 各作业队(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6.2 施工作业管理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1) 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 使用新仪器、新设备和新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 发生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件; (5)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5.6.3 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务求取得实效。 6 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管理

6.1 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等)的取证、换证资料和由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其他培训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或安全部建立档案并管理;

6.2 公司、分公司各部门组织的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一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等档案,由相关部门自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组卷归档。 6.3 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资料等档案,按照山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或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组卷、归档、移交。 7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1 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计划或季度计划或阶段计划等)。 7.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变更记录表》(见附件1)。

7.3 《项目、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见附件2:表C2.9.3)。 7.4 《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见附件3:表C2.9.4)。 7.5 《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表》(见附件4)。 7.6 本制度制定依据(见附件5)。 8 管理与追责

8.1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8.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证上岗;

8.1.2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8.1.3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2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下罚款: 8.2.1 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8.2.2 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8.2.3 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8.2.4 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5 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8.2.6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8.2.7 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9 附则

9.1 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2 本制度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9.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培训计划表 附培训记录表

附件5: 本制度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7.山西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晋建建字[2009]152号)

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目 的: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生产、质量、科研的人员。

职责:办公室、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研究所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的岗位,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岗位。

2.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对新进厂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对转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2.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2.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现场环境、生产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2.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

2.4.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班组要进行周检或日巡检,操作人员开工前必须做好设备检查,在确保设备、电器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开机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4.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不同工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不同,必须根据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职工工作时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5.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外来施工单位承接本单位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

7.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机操工、司炉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

8.厂区交通须设立限速标志牌,防火重点区域应明确标志,并有专人管理。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

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全面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规范职工培训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三、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四、安全科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五、我公司培训室人员配置及设施符合《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05年第20号令)要求。

六、煤矿新工人(拟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协议工以及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入矿前及长期脱岗人员必须经过以下培训:

1、安全科组织不少于72学时的岗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执行《煤矿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2、岗前培训合格人员由培训中心组织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方可参加系统组织培训。

3、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系统和专业部门组织,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基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上岗后所在队组签订,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方可独立工作。

5、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对其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岗位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的职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当年参加工作的新工人除外),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考试合格者将再培训内容及考核情况载入《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人员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现工作岗位,安排从事其它工作。

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培训机构组织的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省煤炭工业厅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

八、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三级培训机构负责组织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颁发《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

九、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三级培训负责,按专业分别组织不少于90学时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职教中心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本职工作。

十、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由推广单位

专业技术部门针对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由专业人员进行授课,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操作应用。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一、培训中心负责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的使用和审核;财务部门负责职工培训教育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对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实行单项管理。

十二、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规章使用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

十三、教师授课费按课时支付,根据技术职称等级分别为:高级职称26元/课时、中级职称、初级职称18元/课时,其他人员授课比照以上标准支付。

十四、各类职工培训教育费用(包括购置教学设备、设施及各类学习用书资料类费用)由培训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培训工作、经营管理工作的矿领导共同审批 后执行。

十五、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领导负责,矿长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专业科室负责业务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十六、培训中心是矿安全培训的专业技能部门,全面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矿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派送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全员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工作。

4、承担与其资质相应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十七、各基层队组、班组是安全教育、业余培训的基层组织,负责员工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和业务学习,对员工安全培训进行考核兑现。

十八、安全科是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负责对(三违)人员的安全培训;

3、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十九、相关要求

1、培训中心负责按照《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规范管理样式》建立健全各项培训档案,促进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

2、各单位要加强各类后备人员的培训、储备、管理,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后,3年内不得调整岗位,否则,事先报人力资源科审查后,由培训中心安排培训。

4、各基层班组是安全培训的基层组织,负责员工班前、班后安全培训和业余学习。

5、矿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考试,分采、掘(开)、机电、通风、运输五个专业进行,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进行严格考核,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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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2009年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总结报告

为结合我公司现阶段的生产形势,随着各种管理制度制度的相继出台,同时厂用电受电工作的即将临近,各项分部试运工作将陆续开始,为加强我公司生产准备部员工对刚出版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提升全体运行员工分部试运的安全防护能力,强化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公司从2009年7月8日、9日、10日、13日共四天对生产准备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现将此次培训工作的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培训工作安排及时,是本次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取得较为成功的保证。本次培训基地主管生产的楼总多次督促要加快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于安全管理人员仅一人,现场事物较多,制度编制的前期运作比较慢,但后期的修改和出版比较及时,仅用时8天,于2009年7月3日出样书,5日出最终版本。

根据制度的出版时间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公司生产准备部除了化水值班人员(在不值班时他们也参与培训)外其余人员全部参与到本次培训,有了相关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培训采取在晚上集中培训,既不影响白天的工作,又取得不错的培训效果。

二、本次培训共有102人次的员工参加,8位化水员工值班,6位请假或出差不参与考核,参与考核人员共计88人,其中85-89分共计41人,90-94分33人,95分以上3人,84-80分7人,76分-79分2人,1人74分,1人65分,;合格分为85分,本次合格率达到87.5%,从合格率和整个培训过程来看,基本达到了培训的要求。

三、培训内容实在,本次培训突出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安全责任,全体人员都参与到这次培训中来对相关条文领读,主要目的是要求大家上课都要认真,不要走神,让培训工作有一定得效果,根据人员的结构,从培训结果来看,这种形式很适合于本次培训。

四、严格考核,纪律严明,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每晚在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并对达到90分及以上的员工给予绩效考核加一分至二分的加分,对低于80分的员工按每5分为一个等级考核二分。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个别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在13日的开卷问答题考核中0分1人、15分1人、25分14人、40分7人;出现这样的原因是一部分人员没有书,在共用一本书时配合不默契,致使无法同步抄书,这种较差的配合不利于以后的安全,同时也可以看出部分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需加强。

2、本次培训由于时间较紧,生产准备部基本上都参与了培训,由于人员数量较多,座的较拥挤,头两天的考试有相互抄袭,没能全面反映当天的学习成效。

3、个别人员纪律较差。在第一天的培训过程中,就有一名员工中途不请假提前离场,可以看出组织纪律不强,同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人员这么多走几个谁都不知道,最后的实践证明这种小聪明的想法是错误的,最不利的是这种自由散漫的行为会给以后的安全管理留下不可预知的风险,经过对这种行为处理后,课堂纪律和请假制度有明显的好转。

安全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本次培训工作虽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使各运行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但离公司的目标和即将面临的工作需求来看还有较大差距。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

2009年7月16日

推荐第10篇: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2012年,我项目部在公司、建指、安监局以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当作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素质来抓。按照针对性、实用性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我标段员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据统计,1-9月,全项目部共培训员工、劳务工共1500人次,其中工地负责人20人次,专职安全管理员21人次,特殊岗位操作人员30人次。由于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了,有力地推动了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形成的持续稳定好转,促进了我项目部建筑安全生产总体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搞好施工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我们项目部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持把安全与生产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项目部领导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举措。抓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建筑业具有施工周期长、劳动强度大、手工作业多、作业环境复杂、可变因素

多的特点,对建筑业来说,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查安全,坚持不懈地把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以“针对性、实用性”为原则选择教培内容

针对各类员工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工种不尽相同,不易集中的特点,我们在教学内容方面因人而异,灵活掌握。对管理层的人员,如工地负责人,安全技术员等,以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兼学一些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对于各类建筑岗位的操作人员,主要是选学与规范操作、安全操作有关的基础知识,兼学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他们易懂、易记,入心入脑,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大大地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目标

年初,项目部与每个部门、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一级抓一级,并要求施工队长与职工、劳务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使安全工作实实在在。

四、加强宣传教育

年初,我们利用冬闲时间,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安排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项目经理外出参加安全培训,组织职工外出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培训费用由项目部支付。除进行全员培训外,项目部领导还将安全教育搬到工地现

场,讲案例、讲体会,从现场抓起、从身边的小事抓起,使安全教育不空洞、不枯燥。培训活动中,项目部技术人员对高层建筑防护知识、建筑现场用电规范、物料提升和施工机具正确使用、“三宝”、“四口”防护技术标准、高处坠落、土方坍塌、触电事故预防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重点讲解,使安全教育有深度、有力度。其次我们将教育重点放在外来劳务工身上,外来劳务工知识低,防护能力差,相对综合素质较低,因此在劳务工入场前,从项目部到队,层层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培训结束后,项目部印制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卷,实行人人过关。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必须重新学习,直到合格为止。实践证明,只有职工的安全素质提高了,安全意识增强了,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的安全。

五、开展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监督检查,可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获取安全信息,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在实际安全生产检查中,我们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整改等方面入手,强力排查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把每一处隐患分解到相关领导和具体人员,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一年来,我们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未发生重大工伤、工亡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机械完好率100%,职工民工受教育面达到100%。

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劳务工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接受能力差易很大。二是劳务工部分是亦农亦民,有的又有家务,所以集中学习较困难,学习也不很专注。三是少部分施工管理层人员对安全学习意识不强,听不进课,经常在上课时间进进出出,有的也不专心做笔记,课讲完了,他们也忘掉了。

(二)今后的培训思路。一是继续抓好劳务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硬件建设。二是继续组织各岗位的劳务工进行培训。三是探索妥善解决教学经费的渠道。四是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宣传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目的和意义,以引起各施工队领导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视。

随着施工生产的不断进行,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不骄不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把职工的利益举过头顶,把安全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专业化的管理轨道,千砖万瓦建栋栋优良,一年一度保岁岁平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安全生产永迈坚实的脚步。

贵开铁路第三项目部

2012.10.10

第11篇: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商丘凯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为了提高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岗位责任心;减少“三违”作业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我们对员工进行了新一轮的培训。

一、培训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对象

车间、机修、司炉、化验、仓管等全体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2、安全管理方法知识、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3、工艺流程技术。

4、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消防模拟演练。(另有预案、总结)

四、时间安排

注:第二轮培训。时间:

11、12号。培训对象:车间员工另50%及化验员、保管员。地点、内容不变。

五、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我们利用了电教手段,形式新颖而多样,组织严密,讲师愿讲,愿听。达到了预期目的。

六、存在的问题

1、极少数员工认识不足,有迟到、早退现象。

2、部分学员在培训班上没有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笔记。

3、部分领导对这次培训重视不够。

2014年8月14日

第12篇:生产安全培训总结

生产安全管理学习总结

按照公司安排,我参加了我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培训班,自班以来,通过领导的讲解系统的了解学习我厂的生产安全,认真体会,感觉受益非浅。现结合个人谈谈几点感觉受:

一、制药是化工的一部分,必然存在化学药业的存储和操作。对易燃气体操作前,应进行检漏,这是从中学化学试验就在强调的安全程序,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质一定要远离火种,并且千万不能把数种能反应的物质放到一起从而产生爆炸。除存储和操作外,在制药过程中,人为因素是最重要的安全隐患。由于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占大部分。这就要求一线操作员工,一定要提高技术水平,严格按照标准完成工作。

二、应急救援方面,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万一出现事故,一定要及时上报领导,快速疏散撤离,严禁围观。总之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六件事:

安全有人管:健全安全管理系统,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具备)安全有规矩: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行为。

安全有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

安全有监督:严格安全监督控制,消除事故隐患。

本质安全化:逐步实现本质安全,改善劳动条件。

事故处理:依法处理安全事故,吸取经验教训。

三、由于厂区较远,并经过交通事故高发区,这就要求我们上下班行人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不抢道,不占道,不闯红绿灯,注意避让。

四、在厂区学习工作时,一定要配带上岗证,严格遵守车间的“十二不准”和公司的“三十三条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全面的了解和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

赵晖

2013.01.07

第13篇:安全生产培训总结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范文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范文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一

为认真贯彻公司安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QHSE教育培训和“五排查、八防范”风险隐患排查控制工作,全体员工进行事故剖析原因的讨论,从中吸取事故教训,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工作,先后开展了两次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风险意识,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现将安全培训总结如下:

一、

高空作业安全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0xx年x月x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了高空作业安全培训,本次培训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从登高作业的基本知识与要求开始着手为员工讲解,并从针对具体登高作业的作业位置如何选择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的保证安全;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等具体环节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何实施;假如出现了紧急状况在现场该如何开展紧急处理;如何对登高作业事故进行防范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科学、细致的阐述,并观看‘因高空作业发生的种种事故’和《标准化安全高空作业视频》,强化员工在进行高空作业时的意识,随后,全体员工纷纷进行了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检查高空作业时自身安全设备是否安全等的实践活动。

通过本次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充分体现了全体成员的精神面貌,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源头上

和根本上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二、

消防安全

一分消防投入,十分安全回报。为了提高全员消防安全

文化知识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制度的责任化理念,在对全体员工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上,把握消防安全生产活动创造的有利条件,20xx年x月x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并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相关知识。通过对消防安全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操作的培训活动,使全体员工既懂得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又能做到在实际操作消防器材,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日后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必须树立高度的消防安全理念,做到居安思危,消防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对今后安全工作有三个打算: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运维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培训总结二

本次培训我校小学部共有27人参加了全员教师远程培训。为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的工作,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更好地增强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教师的理论业务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确保我校所有研修教师顺利进入研修状态,我校中学部王校长亲自组织开好管理人员会、指导教师会、参训教师动员会,明确要求。

要求教师在研修过程中要做到两个“结合”:远程研修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研修培训和平时教学相结合。针对培训中可能出现的部分老师只重视观看时间,忽视作业质量的现象,学校召开了指导教师会议,要求各学科明确研修目的,在推出精品作业上下工夫,确保教师有所学必有所得。

二、感动

我校大部分都是年岁比较大的老教师,而且有好几位老师对操作电脑不是很精通,但是老师们的学习态度都很认真,比如:五十岁的周老师,看完视频后自己非常有想法,想写日志并想和同仁们在网上进行交流,但自己就是不知道怎样操作,所以我校辅导教师就利用在学校值班的时间,教周老师怎样写日志、怎样写作业、怎样和同行们进行交流,周老师学得非常认真,写出了一篇又一篇的心得体会,而且辅导教师也把有借鉴价值的作业向老师们进行了推荐。

还有我校刘老师,在放假期间儿媳妇坐月子,她不能亲自到学校来注册,还有艾老师由于特殊原因也不能到学校来注册学习,针对这种特殊情况的老师,我校辅导教师都是亲自打电话教给他们怎样注册,怎样选课,怎样学习,写哪些作业等,虽然每一次打电话都有十几分钟,但就是因为辅导教师的认真、不厌其烦的态度,使得这两位老师非常顺利的完成了本次的网络学习。

三、收获

在这次的培训中,我校老师们明确了工作的真谛,提升了教育理念,丰富了自身的内涵。这次培训与从前纯理论讲座培训方式不同,比如:

1.线上学习与线下互动相结合:以线上自主学习为主,将学员的自主分散学习、专家在线答疑与网下组织的集中讨论相结合,充分发挥了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我校教师除了认真观看网络视频外,还积极参与教导处组织的线下集中学习

和研讨活动,并由两位年轻的教师徐丹和张艳丽以“低年级识字教学为主题”为大家展示了两节语文示范课,老师们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都能理论联系实际,并纷纷表示这次的网络学习对我们的帮助非常大。

2.

专家引领与自我反思相结合:培训期间我校教师通过观看视频讲座和课例分析,参与在线答疑活动等,实现与专家交流互动;同时在课程学习和研讨互动之余,都能积极主动地按要求完成作业,及时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反思和总结,从而提高教学水平。

总之,在这充满激情、挑战的不平凡的日日夜夜的学习时间里,我校教师通过交流、研讨、反思、实践,体验了一段有意义的培训之旅。虽然感到很忙碌,很辛苦,但同样有喜悦,有收获,在忙碌中成长,在辛苦中收获:全校教师没有出现不及格的现象,都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这次培训。

学习结束了,可思考并没有结束。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还将继续携手同行路上,注重学习的有效性,强调学习质量,将远程研修引向未来。

第14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15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规范XX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XX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熟悉XX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XX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XX。

3 职责

3.1 安全科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XX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2 XX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XX、物流中心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3.3 本部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部具体实施,各职能部门负责

二、三级安全教育。物流中心各物流部员工一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属地分公司负责教育。

3.4 分公司一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全环保部具体实施;厂(车间)、部门负责二级教育;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3.5 对外来施工队的安全教育,由工程委托部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地点所在单位负责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3.6 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劳务提供方申请委托,安全环保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用工单位负责

二、三级安全教育。

3.7 参观、培训人员由接待部门通知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及安全告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要有专人引领。

4 培训管理要求

4.1 各企业要重视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依法开展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 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 , 提高企业从

业人员整体安全防范意识、技能和法制观念 ,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4.2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求针对性、实效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5 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

5.1 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及技术教育、安全作业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

5.2 安全教育的方法:课堂教育、电化教育、应急演练、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现场教育、安全会议等,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漫画、图片、网络媒介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3 安全教育的种类: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复岗教育、停工安全教育、换岗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教育。

6 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6.1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6.1.1 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安全资格证》期满必须参加复审。

6.1.2 公司、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登记表》,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及时录入SAP-HR培训信息记录中。

6.2 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6.2.1 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2.2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6.2.2.1 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6.2.2.2 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6.2.2.3 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6.2.2.4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6.2.2.5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6.2.3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6.2.3.1 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6.2.3.2 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2.3.3 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6.2.3.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2.4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6.2.4.1 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6.2.4.2 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6.2.4.3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6.2.4.4 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6.2.5 师徒合同管理

6.2.5.1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分配到生产厂、车间从事生产操作及生产管理的人员,应签订师徒合同,合同中至少应明确以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内容。

a) 师徒合同期内主要由指定师傅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直到新员工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具备独立上岗操作资格时为止; b) 签订师徒合同的时间长短应根据所在岗位的技术复杂程度及难度、员工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对安全作业技能的要求具体确定,但最短不得少于三个月; c) 师徒合同结束时,经其所在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具备独立作业资格能力后,由分厂(车间)将其履行安全生产师徒合同情况及理论、实作考核的成绩记入《三级安全教育卡》,分厂(车间)领导签章后,报安全管理部门申办《安全作业证》;

d)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各级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作为安全教育档案保存。

6.3 特殊安全教育培训

6.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

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同时按规定的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3.2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分公司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

6.4 日常安全教育

6.4.1 公司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员工广泛地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6.4.2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生产班组安全活动每月至少两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班组安全活动围绕以下几方面来开展活动:学习上级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知识等;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岗位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的演练。

6.4.3 在大检修前,应对参与检修的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6.4.4 每年要对公司的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考试,并要求全员考试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6.5 复岗教育

6.5.1 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台帐”及《安全作业证》内。

6.5.2 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6个月以上重返原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台帐”及《安全作业证》内。

6.6 停工安全教育

6.6.1 凡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化工部《安全生产禁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均属于停工安全教育对象。

6.6.2 停工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被停工者的安全技术素质及停工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6.3 被停工教育的员工在停工教育期间认真自我检查、反省并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若考试不及格或对自己的错误认识不深刻,应延长学习时间直到合格为止。

6.6.4 被停工教育者,停工学习考试情况应记入《安全作业证》。

6.7 换岗教育

6.7.1 各分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工作调动时必须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三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理论教育考试合格后分配到岗位,分配到岗位后要签订师徒合同,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后,由该员工所在车间或部门提出申请,报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新岗位《安全作业证》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6.7.2 本分厂(车间)内部员工工种变动时,必须由新到的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签订师徒合同,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6.7.3 换岗教育的考核成绩必须记入安全教育台帐。

6.8 现场教育

6.8.1 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时,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将施工人员带至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重点为此项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等。

6.8.2 典型事故现场教育,教育内容为:事故的经过和原因、造成的伤亡或经济损失、事故的责任、应吸取的教训、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6.8.3 外单位到各分公司进行检修或施工,应进行现场教育。教育内容为:车间生产特点、危险、危害因素,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等。

6.9 组织管理

6.9.1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6.9.2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6.9.3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6.9.4 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的单位进行考核,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7.2 《培训管理规定》

8记录

8.1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登记表》

8.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8.3 《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

8.4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

8.5 《安全培训教育台帐》

8.6 《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台帐》

8.7 《班组安全活动台帐》

8.8 《培训计划表》

8.9 《培训需求表》

8.10 《培训效果评价表》

9 附则

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发布实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QG/YTHIC3(AS)—08—2007同时废止。

附加说明:

本制度起草部门:

本制度起草人:

本制度审核人:

本制度批准人:

第16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002

中国水利水电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员工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项制度,是企业为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中国水利水电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保证体系:

l、公司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力资源、设备物资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对其适应性和有效性负责。

2、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全局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考核及取证工作。

3、公司各单位、项目的安全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各级人员及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并负责相关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同时,对其培训质量负责。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意义、安全意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

主要是对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进行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5、现代安全管理知识教育:

主要是推广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安全心理学及劳动生理学等先进科学在安全管理领域的推广及应用。

三、安全教育教训的形式及要求:

(一)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厂长(经理)的安全教育:

厂长(经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学时,也可通过函授的方式,统一教材,分片组织,集中考核。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每隔三年须进行一次复审培训。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安全环保部负责实施,并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2、一般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育:

一般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本人所在单位、项目安全、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并保持相关培训记录。培训须符合下列要求:

(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不执行上述内容

应承担的责任。

(2)懂得—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并能针对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3)懂得怎样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明确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3、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

(2)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策划、教育培训中心实施或外派定点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相关上级部门发给资格证书。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资格认定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并保持相关记录。

(二)生产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对新入厂员工(包括生产实习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外单位调入人员、新招聘的协议工、临时工等)上岗前进行的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由各单位、项目主管领导负责。安全及劳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劳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单位、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教育由车间、作业队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本车

间、作业队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品,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

(4)“三级教育”必须脱产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新入厂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培训情况由各单位、项目建档备查。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各单位、各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作业前,必须经地方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要求按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执行。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2学时,并使用公司指定的统—培训教材。

(2)特种作业人员经地方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后,每二年须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4)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单位、项目安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安监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的考核、取证工作,并负责保存教育培训的考核档案。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生产岗位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是“三级安全教育”的延伸工作,它是企业生产方法、环境,机械设备使用状态及人的心理状态变化后,必须经常开展的一项适应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性安全教育可彩多种形式,如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月、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各单位、项目可结合自身实际灵活组织实施,公司每年由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竞赛活动。

4、“四新”、“复工”、“转岗”安全教育

(1)“四新”安全教育:

因本单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试制新产品,必须事先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对从事该作业的员工进行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本过程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脱产实施。

(2)“复工”安全教育:

针对离开操作岗位较长时间的员工进行的安全教育。离岗90天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本过程由各单位、项目的车间、作业队或班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

(3)“转岗”安全教育:

各单位、项目员工在单位、项目临时调换工种或调离其他单位临时帮助工作,应该受所担任工种的安全教育。本过程由接受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分包队伍培训

分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执行本管理规定,分包队伍培训或取证工作不到位,追究项目部领导、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

责任。

6、教育培训人员及台账管理

参加各种教育培训的总人数不得少于该项目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编报的人数,以确保项目各职级人员全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应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台帐,对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师资安排、培训考卷、效果验证资料(含影像资料)保存备查。

四、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7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新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使职工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每月二次,每次不少于六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月

15、30日的早上。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三、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部门负责人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科要定期检查。

四、公司领导、安监部长及车间主任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

五、要充分发挥班组长的作用,落实班组长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六、安监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绩效考核中。

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8篇: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搞好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减少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逐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生产教育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坚持政策性、群众性、知识性、持久性。

3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3.1、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

3.2、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树立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

3.3、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4、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及组织实施

4.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外,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2、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形式。

新进人员三级教育、经常性教育、复工或轮岗教育新进人员三级教育制度。

4.2.1、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由行政综合部实施。主要内容是:

4.2.1.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4.2.1.2、本公司概况及安全生产全过程和现状;

4.2.1.3、本公司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事故案例;

4.2.1.4、特别危险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4.2.1.5、安全心理教育;

4.2.1.6、个体防护用品的作用,正确使用方法要求;

4.2.1.7、新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8、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及要求。

4.2.2、车间级安全教育主要由车间级管理人员负责实施,主要内容:

4.2.2.1、本单位生产情况、主要生产流程;

4.2.2.2、本单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4.2.2.3、本单位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4.2.2.4、本单位的典型事故案例;

4.2.2.5、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4.2.2.6、伤害事故介绍等。

4.2.3、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进行。主要内容是:

4.2.3.1、班组的工作情况、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职责范围;

4.2.3.2、新工人将要从事岗位生产情况、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4.2.3.3、有关设备、设施情况;

4.2.3.4、工作地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2.3.5、个人护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4.2.3.6、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4.2.3.7、同类岗位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介绍;

4.2.3.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2.3.9、其它应知应会的内容。

4.3、日常安全教育

厂级、车间、班组应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的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活动。

4.3.1、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4.3.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运行之前,组织全体员工学习;

5、安全教育管理

5.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和需要,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分阶段确定教育内容及重点。

5.2、严格进行教育对象的教育、培训、考核、资料及证书的档案管理工作。

5.3、坚决做到未培训、考试(核)合格的,不准上岗作业。

6、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7、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的内容进行安全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第19篇:石嘴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中节能石嘴山农业科技大棚20MWp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中节能石嘴山农业科技大棚20MWp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现将《中国四冶机电安装工程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新时代四冶石嘴山项目部

2013年9月25日

附录:《中国四冶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中国四冶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以及从事本公司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由工程公司、项目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工程公司、项目部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根据项目实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阶段性教育。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工程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未经本单位培训教育合格并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施工作业。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工程公司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20篇: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必须持之以恒的硬任务、硬道理。安全生产的目的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熟悉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

1、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对其他各级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与指导,行政部配合工作。

2、各部门、车间组织和实施各自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四、总则

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

3、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5、人力资源部会同安环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6、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安全投入中列支。

7、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8、行政部门根据上级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9、各部门员工应按照人力资源和行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

10、安全培训人员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应及时交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

11、外出培训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12、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加培训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报送行政部门备案。

五、主要负责人员教育培训

1、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以具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才能管好安全生产;

2、公司的中高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培训以达到培训对象熟悉适用本企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职业危害预防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达到《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的要求;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7、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参加主管部门的强制培训,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自我提高安全生产的知识及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教育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生产有关的工作;

2、凡新进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

3、从业人员必须了解与安全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了解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规范;必须了解相关化学物资的危险特性,以及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4、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了解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5、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知识和基本的防护知识;

6、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7、上岗后的从业人员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再教育。

八、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新工人入厂后,在分配到车间之前,首先进行厂级教育,厂级教育由行政部门组织,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时间48学时。内容主要有:

①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主要工艺过程;

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

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④公司内主要危险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⑤新员工的安全心理教育;

⑥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⑦防火、防爆知识;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⑩新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11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公司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后分配到车间。考试应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或者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负责。时间为24 学时。内容主要有: 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②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 ③本车间危险部位及其注意事项,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④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状况及其注意事项;

⑤有关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⑦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⑧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工段)级(三级)教育:由工段长或班组长负责,时间为8 学时。主要内容有:

①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②新员工将要从事的工作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⑤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⑦厂区、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⑧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班组教育结束后,还要组织新员工进行讨论,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4、新入厂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应按规定填写入职培训记录和人员档案。

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安监部门及车间发现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而担任工作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6、新入公司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一级教育(公司)不少于48小时;二级教育(车间)不少于24小时;三级教育(班组)按实际情况(岗位培训时间根据操作法、工艺流程、使新员工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而定)。新员工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顶岗。

九、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学习班,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安全讲话、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20 学时。

2、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地进行,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公司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车间领导每人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少于两次。

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有:

①传达上级近期指示,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 ②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③分析事故,查明原因、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④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⑤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技术表演。 ⑥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竞赛。

⑦发展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缺陷。 ⑧表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判各种错误倾向。

4、在工艺设备大修、改造、改进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教育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给安环部门。

5、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检查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防止流于形式。

6、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教训,并做好记录。

7、公司应经常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音像电视等宣传形式,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8、公司及车间、处室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国际环境日”消防技能比武、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知识竞赛、演讲会、培训等活动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

9、中层领导干部和班组长,在进行企业管理轮训时,必须有安全管理的内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教育。

10、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11、工艺改进,设备改造,车间应及时对员工进行二级、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2、班组安全活动

班组是公司最基层的安全管理组织,班组长是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的负责人。班组安全活动应纳入班组安全目标管理,结合公司开展班组活动要求,制定活动实施计划,至少每月集中开展2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活动不小于1小时,主要内容有: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公司安全办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七、特殊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如有: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动葫芦起重作业人员、厂内叉车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要求,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2、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四新安全培训)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公司应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八、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凡属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和参观学习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2、对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委托安全科进行不少于8 小时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本企业生产特点、入公司安全须知、从事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考核合格,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3、外包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安环部负责教育,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进入公司区办事、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太多。

教育内容: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九、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拓宽教育形式,深化教育活动内容,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行政安全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需求,在总结上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人事部门应将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公司教育培训计划,统一管理和实施,各级管理部门应保障计划实施的人力、物力资源。

2、公司负有人事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更新教育培训计划,做好计划变更信息传递和相关记录。

3、安全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培训教育和考核记录。

4、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5、公司行政安全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确保档案的正确、完整、统

一、清晰,做到有据可查(检查方式:查台帐,核对人数,查考试卷),并作为各部门安全考核的依据内容。

安全教育的规定:

1、凡新进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按照相关培训规定还需进行复审,并经公司安环科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外培人员需先填写《培训申请表》经批示后报名培训,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后到安环科办理证件复印存档、发票报销等相关登记手续。

3、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劳动部规定,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 执行进厂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十、考核方式:

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培训、有考核、有总结,安全教育培训各阶段资料应准备齐全备查,对各级安全培训采取的考核方式以书面考试为主,以现场提问及其他综合考察为辅。 十

一、文件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十

二、相关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培训资料》 《培训申请表》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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