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增强责任心、提升执行力、有效利用时间、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引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
㈠、职责:分管总经理负责考核各部门经理并监督各部门的考核;各部门经理负责考核
本部门职员及部门之间的横向考核。
㈡、内容:
1、上级在安排或分配工作时必须目标清晰、分工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分配,
不可偏听偏重。
2、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所安排的工作,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若个人见解与上级有
所不同,可口头或书面提出,但同时不得耽误和影响执行安排的工作。
3、如安排的工作与实际操作有矛盾或留有隐患时,员工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提出,如未
得到解决可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
4、所有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若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则必须及时向上级说明情况并制定具体完成时间,以便跟进。
5、在工作中如遇到自身或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反馈以便尽快解决
存在的问题。如上级需要一定时间协调应给下级一个时间期,如到期未给下级答复,下级可询问上级;如上级还需要更多的时间,下级应一直跟进此事、随时与上级保持联系,直到此项工作完成。
6、员工凭借自身努力,完成效果超出公司预期值,将根据最后完成的工作情况和效果
进行公开奖励。
三、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有修改将另行通知。
《执行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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