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吉林油田公司矿区服务系统收费稽查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08:22: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KQFW-01-09-2014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矿区服务系统收费稽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社会化收入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收费稽查行为,建立收费稽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化收入及时足额收取,根据《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财务稽核检查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及公司和事业部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化收入,是指矿区服务系统为地方用

发布日期:2014年8月12日 实施日期:2014年8月12日

— 1 —

户(包括地方单位、商户及居民等用户)及公司职工(包括大庆钻探及改制单位用户)用户提供服务,收取的各项服务收入。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矿区服务系统收费稽查工作实行事业部与各单位两级监管机制。

第五条 事业部设立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事业部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事业部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事业部计划财务部、生产运行部、办公室、质量安全环保装备部、党群工作部、人事劳资部主要领导组成。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部,主任由计划财务部主要领导担任。

(一)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收费管理法规及上级管理部门收费管理政策制度,监督各单位落实情况;

2.审定事业部有关收费稽查政策、制度与标准; 3.决策收费稽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4.负责收费稽查工作的指导、监督、评价与总体协调工作; 5.审批事业部收费稽查办公室提请的奖惩方案。

— 2 —

(二)事业部收费稽查办公室职责:

1.在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收费稽查日常管理工作;

2.制订和完善收费稽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各单位收费稽查工作,对发现问题提出具体奖惩意见;

4.定期向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运行情况; 5.负责收费稽查人员业务及职业道德培训工作; 6.完成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事业部相关职能部室工作职责

(一)计划财务部:负责社会化收入监管与稽查工作,行使事业部收费稽查办公室全部职能。其下辖的收费稽查科(以下简称“收费稽查科”)为事业部收费稽查工作的执行部门。

(二)生产运行部:负责开展技术检测工作,组织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用量异常用户进行实地勘察与鉴定。

(三)办公室:负责审定社会化收入项目的收费管理流程,督促各单位完善收费管理内控体系;指导、检查社会化收入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四)质量安全环保装备部:负责对外转供业务计量管理工作,包括计量装置选型、安装审查审批,监督专业公司的检定计划,检验检定过程。

— 3 —

(五)党群工作部:协助有关部门对稽查工作中所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人事劳资部:制定社会化收入管理绩效考核奖罚政策,落实奖罚决定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 滨江物业管理公司市政监察大队负责协助收费稽查科开展收费稽查工作,对收费稽查科提供的存在偷漏费行为的用户实施处罚。

第八条 各单位成立收费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各单位指定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专(兼)职收费稽查人员,并报事业部收费稽查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工作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及事业部关于社会化收入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结合本单位社会化收入具体服务项目,建立完善内部监管体系,规避管理漏洞。

(三)落实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收费稽查办公室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稽 查

第九条 稽查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 4 —

(二)坚持第三方稽查的原则;

(三)坚持归口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

(四)坚持惩防并重的原则。 第十条 稽查方式。

主要通过系统监控、查验资料、技术检测与分析、现场勘察核实、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收费稽查活动。

第十一条 稽查内容。

(一)社会化收入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建设情况;

(二)外转供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三)外转供合同是否签订,合同内容是否合规合法;

(四)原始台账(电子记录)、签证单、收费票据等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工作量是否真实;

(五)社会化收入是否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六)报表填报是否准确,系统维护是否及时;

(七)计量器具、仪表及有关设施是否完备,准确;

(八)现场查验私接乱挂、改表改线、破坏计量装置及其他偷公盗公行为;

(九)各单位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十)其他与社会化收费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第十二条 收费稽查流程。

— 5 —

(一)收集整理各单位通过收费管理系统上报的社会化收费信息。

(二)分析收费信息,确定用量异常用户,拟定稽查方案。

(三)现场稽查取证。其中,对于能够直接查证的偷漏行为由收费稽查科在现场完成取证工作;对于不能直接查证的隐蔽偷漏行为,事业部组织各专业部门,成立收费稽查小组进行技术勘测取证,查找现场存在的问题。

(四)针对发现问题,向受检单位下达稽查整改通知(详见附件)。

(五)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向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六)各单位及事业部机关各部门执行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处罚意见。

(七)跟踪各单位及事业部机关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收费信息管理制度,事业部实行事业部、各单位、基层站队三级信息管理模式。事业部、各单位、基层站队要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信息管理人员,及时维护信息系统,定期上报统计报表。

— 6 —

第十四条 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项社会化收入项目必须建立内容全面、详实的原始台账。原始台账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数据采集与维护,并由管理员与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确保资料安全完整,台账信息真实准确。原始台账及自动化信息系统形成的原始记录,要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按时存档,需要备份的电子材料定期备份。

第五章 其他管理

第十五条 稽查人员进行现场稽查时,必须由2人以上(含2人)同时到现场进行取证,现场稽查结束时要填写收费稽查记录,备案留存。

第十六条 各类票据要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编号与管理,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原始票据由用户、基层站队、财务部门各保留一份,对于基层站队下设收费网点的可再增加一份。原始票据填列的信息必须齐全、准确和真实。

第十七条 建立收费信息季度分析制度。每季度所属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目标,每季末5日内上报到收费稽查科。收费稽查科结合所属单位的季度分析形成事业部季度收费工作运行情况报告,报送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审阅,为事业部确定下步工作思路提供信息支持。

— 7 —

第十八条 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收费稽查科设立举报电话:0438-6258085。邮箱:shoufeijc@sina.com。通讯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鼓励广大用户和各级收费管理人员投诉举报偷漏费用户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事业部依法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

第六章 罚

第十九条 在现场签证活动中,签证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扣罚奖金、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并处调离原岗位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司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一)现场发现计量仪表等存在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的。

(二)不按计量仪表显示数字抄表,人为估量的。

(三)工作不认真,故意漏收的。

(四)不配合事业部收费稽查工作的。

(五)其他不按规定进行现场签证的行为。

第二十条 在收费活动中,收费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扣罚奖金、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并处调离原岗位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司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一)不按签证用量足额收取相关费用的。

— 8 —

(二)不按规定按时上交收费资金的。

(三)私自挪用或侵占收费资金的。

(四)其他造成收费资金流失或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社会化收入管理活动中,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扣罚奖金、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原岗位、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司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一)超越管理权限批准新增用户、签订合同、减免用户费用,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二)发现用户违约给企业利益造成危害,不及时加以纠正、制止,或者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利益加以保护,致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内外勾结、弄虚作假,人为漏费和干扰收费稽查活动的。

(四)对举报、抵制和拒绝配合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等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业务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按照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处罚意见实施处罚,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 9 —

(一)不具实上报社会化收入的。

(二)不配合事业部开展收费稽查工作的。

(三)不按事业部要求整改存在问题的。

(四)其他的社会化收入管理问题。

第二十三条 用户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终止合同等处罚;油田职工用户可并处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违反计量法规,故意破坏计量器具,自行安装计量仪器仪表,伪造计量数据、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

(二)未经批准,私自接入或改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线线路的。

(三)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打击报复的。

(四)拒绝交费的。

(五)其他违反企业有关管理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对于收费稽查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给企业造成损失或给收费稽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司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 10 —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中的实施证据:《稽查整改通知单》,编号NKKP-KQFW-01。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管理规定冲突,依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事业部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吉林油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收费稽查管理办法》(中油吉矿财字〔2009〕69号)同时废止。

编写部门:矿区服务事业部计划财务部 编 写 人:刘会成

审 核 人:宋继昌、杨晓蘅、张殿申 批 准 人:张凤民

— 11 —

吉林油田公司矿区保洁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矿区物业管理规定

收费稽查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下放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先进模范考核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基层工会经费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矿区服务系统收费稽查管理规定
《吉林油田公司矿区服务系统收费稽查管理规定.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