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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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您团队新成员的加入!以下是您办理入职手续最重要的事项,请务必仔细阅读、重视。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请您于入职日起一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携带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至人事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1.户口本(必选)
注:复印件写明是否农业户口,外地员工仅提供复印件即可。
2.身份证(必选)
3.学历学位证(必选)
4.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驾照、技工证、职业证等,因岗位需求而定)
5.办理入职之日前3个月内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的入职体检证明(空腹检查)(三级甲医院)(必选)
6.3张一寸彩色照片(必选)
7.离职证明(有工作经验者必选)
8.办理社保所需材料(必选):
新参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居中复印2份,彩色一寸白底冲洗照片(正规证件照)2张。四家定点医疗机构(社保网站备查)其中一家社区。 已参保人员:医疗手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居中复印1份,照片彩色一寸一张。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公积金账户(本市员工)
注:每月10号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社保事宜,10号之前交齐社保材料可于本月办理,10号之后交齐材料将延期至下月10号办理。 特别声明:以上入职材料不齐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且公司暂不发放薪资,直至手续办理齐全再全额发放。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不及时,其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通知!
2012年2月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发出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重要通知》,已了解并接受该通知的内容规定。
被通知方:张宇日期:2012 03 23
《有关签订劳动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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