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某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8:32: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畜牧业应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出《镇畜牧兽医站镇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镇范围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外乡镇已经发生的,有可能波及或已经波及我镇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级交办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公众举报投诉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的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以下五点:立即报告,必须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情况;迅速介入,畜牧兽医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科学判断,深入调查,找准事件成因,对其影响与后果作出准确评估;妥善处置,事件发生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审慎处理,平衡权利诉求,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

三、事件分级

根据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和紧急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四、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1、成立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应急小组成员:

应急小组设在兽医站办公室,其主要职责:统一组织领导全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总体部署。做好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事件处置中的具体问题,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2、应急处置人员要求 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岗位人员立即到位,并实行严格的领导干部带班或值班制度,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

3、应急保障组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和人员动员制度。负责对应急处置提供人力、物力等的支持和保障。

五、监测、报告和预警

1、日常监测 各村包片兽医和防疫员要加强对畜禽规模场、散养户的免疫监管,开展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报告制度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并遵循“及时准确,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上报信息。

事件发生或发现单位报告 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后,养殖户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立即向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下级向上级报告 畜牧兽医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查;核查后,在第一时间内向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1)、报告范围 达到Ⅳ级以上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本预案要求进行报告。 (2)、报告时限要求 发生(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事件发生或发现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发现)后1个小时内报告,事件发生地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初步报告;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及时上报阶段报告,事件处理结束后7日内上报总结报告。 (3)、报告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危害程度、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理情况、发生原因等。

总结报告 包括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过程、处置结果、处置措施、事件结论,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建立通报制度

接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受理单位要及时进行初步分析,对可能蔓延到其它乡镇、县区的,要及时通报。对达到相关级别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事故,要按程序及时通报给同级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

4、信息预警

接到可能导致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对可能引发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分析,及时作出预警;事态严重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预警发布及解除

对已发布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预警,可根据事态的发展和事件危害程度的变化,进一步分析评估处置。在预警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到缓解、控制,威胁已经消除,向上级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事件预警解除通报。

六、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Ⅱ级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Ⅲ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由区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Ⅳ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由乡镇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各级部门要根据事件性质启动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 6.1.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1)响应的升级 当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 对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2、指挥协调

二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迅速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事态出现急剧恶化时,在充分考虑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乡镇情况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响应终结

一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区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Ⅲ级、Ⅳ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乡镇应急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七、预警解除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缓解、消除后,上报上级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八、工作要求

乡镇食品安全有关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不得懈怠。

(1)对可能发生的畜产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对发生的畜产品安全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协调保障、技术支持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察工作。

(3)加大监管力度,预防类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九、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件发生地村包片兽医、防疫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造成危害或恶劣影响的; (2)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援和调查的;

(3)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4)应急指挥失当的;

(5)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畜牧兽医站

2015年2月25日

单县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某乡畜牧兽医站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以食为天畜产品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畜牧在我心中”征文

某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养殖户)

县畜牧兽医站合同书

畜牧站应急预案

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某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某畜牧兽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