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确认书
发包人:上海爱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承包人:吕建尧(以下简称承包人)
公司与承包人按年月日订立的《工程内部承包管理协议》(含附件,以下合称“管理协议”)之约定办理了昆山锦溪镇淀山湖花园小区一期项目 C标段工程(以下称“本工程”)移交事宜,确认如下:
一、承包人于年月日将本工程移交给公司,即日起本工程由公司接收管理,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二、上述移交仅为实物现状移交管理,不代表公司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也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依据。公司的接收不构成对承包人工程质量和其他方面的认可,也不减免承包人按照管理协议约定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工程移交后,承包人仍需按照管理协议的约定继续承担本工程的后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尚未整改完成的内容、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各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备案证明等认可文件、通过建设单位最终验收、返修整改、配合交房和保修等。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仅签章)
公司(盖章):承包人(签字):
日期:日期:
《移交确认书(报审版)010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