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解除后,社会保险何时移转?
【实务问题】
单位人事负责人小张咨询我公司录用的高某为北京市农户,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现在高某离职,双方已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高某请求公司帮她在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她自付,如果我公司帮她缴纳社会保险了,是否有法律上的风险?
【义贤律师解析】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才具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离职了,用人单位应即刻办理社会保险的减除。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如果用人单位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有被认定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风险。
【无忧劳动法提醒您企业操作指南】
实践中,很多企业本着帮忙的好意协助本单位的劳动者或是朋友出具一些由单位盖章的文件或是办理一些手续,特别提示:用人单位一旦盖章,该文件对单位即产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都将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请用人单位不要做与事实不符的证明等。
《劳动关系解除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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