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反恐知识培训
保安员职责
1.工厂出入
所有出入口必须24 小时驻守,下班前必先与接更人员交待清楚,始能离开。
2.确定门锁,电子关卡或感应器24 小时操作正常保安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是否操作正常,并保留记录,如发现仪器失效,马上通知上级和维修员,并安排临时警卫措施。
3.定期巡逻厂房范围
除了驻守出入口,厂房各部门必须定期巡查,以确定没有闲杂人擅闯或不知明物件混进。防碍工厂安全运作。
4.登记所有访客数据
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予访者确认及接待始可放行。
5.查证所有员工记录
员工之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以确定其属。如员工违失工作证,保安员要备案及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始可放行。
6.查核违禁品
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有否携带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怀疑,当即呈报上级及公安局备案。
7.对付擅进者及犯罪份子
如发现擅进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和报警。 员工行为守则
1.在工厂范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而证件必须挂在襟前使保安检查时易于识别。
2.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㆒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局处理。注【违禁品:有攻击性或有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
3.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任何员工不得代他人保管或收藏。
4.如发现工作证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前往人事部备案并补发新证,而遗失身份证亦须通知人事部,由人事部员工陪同前往公安局备案及补发。
5.私人物品不得携带入工场内。在工作时间内任何私人物品都应存放在上锁的抽屉内。
6.为了让厂方更了解每班之确实开工人数,员工上下班、加班及午膳前后离开及返回厂房必须打咭。每位员工自己的工咭不得由他人代打。
7.放事假/病假及年假之员工必须先填写清楚请假条上之事项。如放病假者,必须附上医生或医院发出之证明。
8.员工如需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即使在当日临时请假之员工,亦须提前填写清楚请假条,代上级批准并经由门放行。
9.员工在工作时应紧守工作岗位;如非工作或紧急需要不应随意到其它部门,违者须接受保安查询及解释理由。
门卫工作指引样本
人流出入
1.询问每位来访人仕身份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公司及来访目的﹝有预约除外﹞。
2.向有关部门主管确认并加以记录,然后发出访客证;当访客离开时亦须记录离开时间及 收回访客证。
有限公司
3.本厂所有员工出厂或进厂时都必须经过保安检查,不得豁免。
4.任何出外公干或请假之员工都持有放行条,门必须核实数据才可放行。
5.如遇不合作之人员,必须立即呈报保安主任或有关部门主管处理。
车辆进出
1.任何客货车如要驶进本厂必须事先登记车牌、进厂时间及进厂目的﹝有预约除外﹞。
2.任何客货车离厂时必须登记离开时间。
3.每天早上值班开始前必须将之前值班之登记记录交回保安部确认。
保安部工作指引样本
1.在工作时必须穿着整齐制服及佩戴工作证。
2.保安员必须在上班前15 分钟报到,接收前㆒班数据并接受保安主任的工作安排;做好换
班手续。
3.每次完成换班工作后,必须进行㆒次保安测试,如:检查全厂的闭路电视、通讯器材及 照明系统是否操作正常。
4.日班之保安主任必须清楚各部门之运作情,以便调动人手,把守有空档的部门。
5.夜班之保安主任必须清楚各部门是否有加班,没有加班的部门是否已锁上大门或做好 保安工作。
6.每㆒班保安主任必须委派人员在大门当门,另派员最少巡逻全厂各部门之正门及后 门㆒次,并记录当时情。
7.日夜班之保安员得配备通讯器材以便随时与保安室保持联络。
生产工场保安指引样本
1.每天上班前,各大门必须经由保安员负责开启,并进行㆒次消防及保安检查。
2.员工应佩戴个人工作证。机械维修人员应佩带机械维修证。非本部门员工及没有职员陪 同的访客均不得入内。私人物品不能带进工场内。
3.员工应留意个人工作岗位有否不明物品或不属于自己的对象。如发现以上情应立即送 交部门主管处理。
4.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货品交收都必须清楚列明有关资料在交收单上。
5.如发现陌生人在工场内徘徊而没有职员陪同,应实时通知部门主管或保安主任处理。
6.员工有责任在下班前把工具收藏妥当。若有遗失工具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
7.员工在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带走厂内货品。㆒经发现,当作偷窃论并交公安局处理。
8.在下班前,各部门主管与保安员㆒同巡查工场确保没有违禁品, 并锁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