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阁一号业委会成立前期策划书(告知书)
同一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
(二)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
业主总人数在100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管理职责。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委会活动经费问题:
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业主大会设立费用承担问题的通知》,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筹备组的必要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设立业主大会的必要工作经费,根据建筑区划的规模可按每户50元标准确定;建筑区划总户数在1000户以下的,一般不高于5万元;建筑区划总户数在1000户以上的,一般不高于10万元。
现在需要征集8-10名邻居,来承担以下前期工作:
首先申明以下事项:所有工作均为无偿服务,没有报酬,这8-10名邻居作为核心组织者,也享受业委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展工作中涉及的经费问题(如办公费用开支、制作横幅、宣传资料、会议场地租赁费、茶水费),如数额较大(超过100以上的)必须在业主群里面公示,所有费用由业委会活动经费承担并报销。
1、业委会活动经费及外围联系工作
人数:3人(建议至少一名小区的大爷大妈加入,因为他们的时间比较灵活) 职责:负责与物管及开发商以及街道办联系,落实经费到位问题(怎么取得经费?如何运用等)。了解业委会成立程序,很据街道办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负责整个成立过程中的资料提交、备案等工作。及时在业主群披露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信息。监督筹备小组在经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重大金额的及时在业主群披露。业委会成立后向业委会说明经费使用情况。
2、宣传支持
人数:5-7人(原则上每栋一个邻居代表)
职责:负责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宣传问题,制定宣传计划方案。根据需求,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如传单、横幅等)。动员小区所有邻居加入本次的业委会成立工作
备注:所涉及经费由业委会活动经费承担,金额较大的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