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交流部工作职责
1、开展人才流动、人事管理政策咨询。
2、办理市内外人才求职、单位求才登记,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3、组织用人单位与求职人才招聘洽谈。
4、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5、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市场,承办经营管理者的公开招聘工作。
6、办理从市外引进人才的有关手续。
7、办理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发布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批手续。
8、办理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合同签证手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交流部岗位工作职责
人才交流部的职责是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人才交流部内设部长、副部长、求职求才登记、招聘洽谈、人才引进、毕业生就业指导、广告审批、合同鉴证八个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
(一)部长
1、主持人才交流部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定交流部的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
4、组织和领导全体工作人员作好人才交流、供需见面、考试考核等各项管理配套服务工作,并保障本部门各环节的正常运转。
5、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工作情况。
7、具体分管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调研工作和招聘广告审批工作。
8、协调与市场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部长
1、协助部长做好本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具体分管统配毕业生安置、引进人才和调研工作。
3、协助部长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围绕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展开工作。
4、协助部长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协助部长制定工作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
6、协助部长处理工作人员反映的问题。
7、积极同人才市场其他部室合作,共同完成有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求职来才登记
1、接待市内外各级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立单位,国企、民营、“三资”、个体等各类公有或非公有经济组织办理单位求才登记.
2、接待各类具有中专(合干部类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或非在职人员办理个人求职登记。
3、审查求才单位和求职个人的资格.
4、指导单位或个人填写求才、求职登记表。
5、将求职登记表进行分类、编号后移交信息测评部输入人才库。
6、为信息测评部提供求才信息,并协助信息测评部将求才信息向社会公布。
7、协助信息测评部做好求才信息的发布、调整、撤换工作.
8、为《宜宾市人才市场专栏》和168热线查询电话提供求才、求职信息。
9、负责集市型人才交流会有关求职、求才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落实、归档工作。
10、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洽谈
1、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过上网查询,为用人单位推荐合适人才.
2、根据求职者的条件和要求,为求职者积极推荐合适的单位.
3、为招聘单位选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组织面试、安排场地、通知人员、参加面试以及最终向社会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4、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组织制卷、面试、考核、考察工作。
5、负责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集市型人才交流大会,并为招聘单位安排准备摊位。
6、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才引进
1、收集我市各类急需人才的需求信息。
2、负责与省内外人才市场、重点院校建立长期、广泛的业务联系。
3、负责组织引进人才来宜参观、考察。
4、负责与引进人才签订来宜工作协议。
5、负责为引进人才落实单位并协同有关单位解除其后顾之忧。
6、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毕业生就业指导
1、负责公布、宣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2、解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3、负责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4、负责接待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5、负责为毕业生积极推荐就业单位。
6、负责为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
7、负责帮助、指导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8、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广告审批
1、负责公布、宣传有关人才招聘广告的政策法规。
2、负责为招聘单位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负责为用人单位出具有关广告审批证明文书。
4、负责广告审批资料的存档、备案工作。
5、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合同鉴证
1、负责为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动法律政策咨询。
2、负责为单位或个人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鉴证合同的存档、备案工作。
4、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