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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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云办发„2009‟3号)及市、县制定的《实施办法》、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的发展,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成效,
体现党风廉政建设。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局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安排部署,有工作计划,有检查落实,有责任追究,有总结表彰。
(三)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实行目标任务分散、责任共担、明确分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入”。加强舆论宣传,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
(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引导
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努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加强对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部门、各股室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良好作风,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七)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实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坚决惩治和制止责任范围内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及时组织调查并解决好管辖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考核
(一)考核检查按民政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方案的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二)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局机关于年中进行抽查,年底进行考核检查。
三、附则
(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民政局和签订责任书的各下属单位、各股室,各执一份。
民政局总支委员会
民政局
下属单位、股室
领导(签字)领导(签字)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