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一、分户验收工作主要依据
1、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质〔2009〕383号)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
3、国家、北京市以及行业的相关工程验收规范、规程、标准,施工图及变更洽商等。
二、分户验收得目的
督促施工单位抓技术、质量管理,抓操作层人员的素质,严格按施工工艺标准施工,严格三检制,研究制定提高质量措施并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保证新建住宅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三、分户验收得组织
分户验收应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包括以下人员:
(一)建设单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二)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专业人员等。
(四)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
(五)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责任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进行分户验收。
四、分户验收准备阶段
1、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在分户验收第一阶段开始30天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完成《分户验收工作方案》。《分户验收工作方案》应明确分户验收工作组成员和人员职责、两个阶段的验收工作组织程序等内容,确定每一套住宅和公共部分工程的检查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并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同时应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2、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培训的学习。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工程分户验收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
3、分户验收相关表格和资料的准备,分户验收工作表格和资料工作量较大,应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资源,以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五、分户验收的实施阶段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设单位应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前,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主体结构工程观感质量、结构尺寸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住宅工程的每一套住宅及公共部位的工程观感质量、主要部位净尺寸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方能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