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带徒协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新进工人必须履行师徒合同,明确师徒职责。为此,特制定师徒合同如下:
一、职责:
甲方:(师傅)
1、热心传授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具有强烈责任感,通过指导使新工人在实际操作方面达到初级工水平。
2、负责新工人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传授工人阶级优秀品质,使新工人政治思想不断提高。
3、严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及本工种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乙方:(学徒)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钻研学习新技术、新工艺、虚心向师傅请教,将所学知识加以运用,合同期满后,要达到本工种的初级工应知、应会标准,并经区队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严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认真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施工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4、尊敬师傅,团结同志,服从分配,严格按工人标准要求自己。
二、其他
1、合同时间:自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限:3个月)
2、在合同期限内,由基层区队监督执行,师傅和徒弟要认真履行,必须同时出勤,严禁徒弟单独上岗,如区队监督执行不力按双基考核对区队处罚。
3、师傅带徒津贴按《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规定执行,若徒弟出现工伤、违章、出勤工数达不到法定工的将取消师傅当月带徒费。
4、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培训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单位负责人:培训中心:
年月日
《导师带徒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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