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泉联小教育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教育宣传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对增强全校师生的责任感,扩大学校的知名度,提高学校的社会信誉,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区教育局以及教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宣传原则
1、自觉维护教育形象,对诋毁教育的不良言行要观点鲜明地予以驳斥。
2、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客观真实地宣传学校、教师、学生。也可以联系各种传媒、记者进行报道。
3、凡正面宣传报道的新闻、通讯稿件等要确保其真实性。
4、严禁传播学校负面新闻,严禁向媒体、记者提供有损学校形象的新闻线索。
二、考评项目
主要考核各老师宣传稿件在市级以上教育、政府网站、刊物上的发表情况。
三、考评内容及方法
教育宣传总分为100分。其中包括:
1、宣传意识10分;
2、宣传信息20分;
3、宣传成果70分。
1、宣传意识(10分)。
各老师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参加进来,把自己发表的教育稿件发到学校邮箱,以作证明。
2、宣传信息(20分)。
(1)、各老师必须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上交稿件任务:(任务待定) (2)、各老师上报新闻稿件必须由校长把关,确保稿件质量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稿件可通过学校修改后上报,也可由各教师直接上传,但每份稿件必须报学校登记备案。
3、宣传成果(70分)。
在国、省、市、区级正规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体刊发或播放的通讯报道或新闻消息,经审核后,每篇500字以上的稿件分别计70、60、40、20分;50字以下按60%折算计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媒体上刊发,按最高级别仅作一次性计分。累计满70分止。
四、奖励办法
1、学校每年奖励“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3名,由刊发的新闻稿件情况确定。
2、在国家级正规报刊、网站、电视等媒体刊发或播放的通讯报道或新闻消息奖励300元;省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励100元。区级每月发表3篇以上,适当奖励。
五、稿件要求
1、各老师要及时扑捉新闻信息,结合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管理方面的成熟经验、学校内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积极撰写稿件,搞好学校的对外宣传工作。新闻稿件要讲求“新、实、特”,最好是当天的新闻当天发或提前发。
2、各类稿件坚决杜绝抄袭或变相抄袭现象,一经发现通过平台全镇通报批评。
六:其他
1、欢迎各位教师踊跃投稿。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赵泉联小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淑清
组员:李振昌 张训国 韩建国
赵泉联小年3月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