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 需提供的资料及办证条件
一、证须提供的资料
(一)《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申请表》。
(二)出院记录(近两年内)。
(三)疾病证明书。
(四)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领证时用)。
(五)社会保障卡(仅申报、领证时出示)。
(六)检查、化验资料(由二级甲等以上或专科医疗机构出具)。
二、办证条件
(一)各类恶性肿瘤;病理报告。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肾功能化验单。
(三)精神分裂症:由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原省安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
(四)慢性白血病:骨髓检查报告。
(五)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器官移植手术证明资料。
(六)再生障碍性贫血:近两年内骨髓检验报告单。
(七)系统性红斑狼疮:确诊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细胞学和免疫学检查报告。
(八)糖尿病(合并心、脑、肾及神经系统慢性病变):
1、糖尿病合并心脏病变;提供血糖化验、心电图或彩超检查报告(检查结果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心脏扩大、心肌肥厚或达到冠心病诊断条件为诊断标准)。
2、糖尿病合并脑病变;提供血糖化验、CT检查报告(须达到脑卒中的诊断标准)。
3、糖尿病合并肾脏病变;提供血糖化验、尿常规和肾功能化验报告。
4、糖尿病合并神经系统病变;提供血糖化验、肌电图检查报告。
(九)脑卒中后遗症(脑出血、脑栓塞、脑血栓引起)。
需提供脑部CT或核磁共振MRI检查报告(结合神经系统检查并有阳性体征为办证条件)。
(十)肝硬化(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期):
肝脏B超、肝功能化验报告(确诊肝硬化及其失代偿期诊断标准为办证条件)。
(十一)肺结核:
需提供痰涂片、X光片检查报告单(必备条件)。
(十二)原发性高血压(合并有心、脑、肾损害):
1、原发性高血压合并心脏损害:提供心电图或心脏B超检查报告(检查结果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心脏扩大、心肌肥厚或达到冠心病诊断条件为诊断标准为办证条件)。
2、原发性高血压合并脑损害:X光片或CT检查报告(须达到脑卒中的诊断标准为办证条件)。
3、原发性高血压合并肾脏损害:尿常规和肾功能化验报告。
(十三)冠心病(合并心肌梗塞、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
1、冠心病合并心肌梗塞:心电图或心脏B超检查报告。
2、冠心病合并心力衰竭:心电图或心脏B超、X胸片检查报告。
3、冠心病合并严重心律失常:心电图或心脏B超。
4、冠心病合并心脏扩大:提供心电图或心脏B超、X胸片检查报告。
(十四)原发性支气管哮喘:肺功能、X光胸片检查报告。
(十五)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合并肺心病、呼吸衰竭)。
1、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合并肺心病:心电图或心脏B超、血气分析或胸部X光片。
2、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合并呼吸衰竭:肺功能检查或心电图、血气分析或胸部X光片。
(十六)甲亢(合并浸润性突眼、严重心律不齐、心脏扩大):
需提供的检查报告:T
3、T
4、TSH检查报告单,心电图或心脏B超检查报告单。
注:
1、所有办证资料交来后一律不退还本人,请报资料时交复印件(申请表除外)。
2、参保人员将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来医保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