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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发布时间:2020-03-02 00:47: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章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为做好我镇非煤矿山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保证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1 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统一指挥、科学决策、各司其职、果断实施、消除险情,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单位自救、社会支援”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镇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上级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涉及非煤矿山企业的村、组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充分依靠公安、消防、交通、医疗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 镇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必要时组织全镇救援队伍增援。

2.应急救援范围

我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以露天采石场、取土场、砖厂、采砂场为主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爆炸、塌方、山体滑坡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适用本专项预案。

3.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3.1启动条件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事故,启动本预案。

3.1.1一次发生死亡1至3人的重大事故; 3.1.2一次发生死亡4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发生未达到上述条件非煤矿山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按照本级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3.2启动程序

1、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地负责人,应立即向镇政府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案,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情况向镇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镇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镇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组成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职责分工

4.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1.1奎玉陶瓷厂重特大事故镇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 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救护队队长、安全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长、供应科长、保卫科长、行政科长

4.1.2砖厂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砖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副主任: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 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4.1.3事故现场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1、厂长或总公司总经理,是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总指挥,职责是跟据本厂的《预案》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厂总工程师,是厂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厂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总公司总工程师,参加指挥部工作,协助总经理处理事故。负责调度事故矿以外的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及物资。

4、各副厂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厂长负责签发抢险救灾的许可证。

5、砖厂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的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救灾技术工作。

6、救护队队长,根据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命令,负责实施救护队员的行动计划,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抢险。

7、安全科长,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进行监督,对人员的控制实行监督。

8、生产科长,按厂长的命令做好科室协调工作。

9、机电科长,根据厂长的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工作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行,掌握厂里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施,确保通讯畅通。

10、供应科长,负责及时供给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设备、材料。 11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险中的保卫工作,维持厂里的正常秩序,设立警戒等。 12行政科长,负责遇险人员及家属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生活的事宜。

13、医院院长,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

4.2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安全科为我厂设立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机构。

3、监督检查本厂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拟定本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5、负责制定全年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计划,并监督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并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负责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6、负责组织本厂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考核工作,并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7、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时,负责监督检查配套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设施的运行情况。

8、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9、负责制定厂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等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审查改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10、负责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

4.3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在本厂副厂长的领导下,对本厂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督促检查车间级安全教育。

4、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

5、审批动火证、高处作业证、保证作业安全。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

7、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并组织本厂事故演练。

8、负责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

9、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并及时汇报、传达、执行。

4.4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拟定、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组级安全教育。

4、组织车间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工作。

7、定期组织事故演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4.5安全科的安全职责

1、根据上级安监部门的部署、研究、安排、协调本厂安全生产工作。

2、掌握本厂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采取事故的对策。对涉及人身,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要专题研究,提出措施,及时解决。

3、确保安全资金的足额投入,重点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组织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

5、总结交流经验,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工作。

4.8保卫科的安全职责

1、对本厂的安全保卫负责,对外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生产区,如工作原因确需进入生产区,必须有本厂人员陪同。

2、有外来人员进本厂办事,要礼貌地问清楚后,用电话通知所找人员,并进行登记。

3、负责进出厂的物资的核查工作。

4、负责进出厂的单据的保存。

5、负责报刊、邮件签收报送工作。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经常对本厂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厂劳动纪律等行为,要立即制止,并通知有关领导。

7、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4.9生产车间职责

1、生产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车间操作规程,拟定、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3、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

4、车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严格执行动火证、高处作业证和入罐作业证,保证作业安全。

6、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要妥善保存。

7、定期组织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10成品班岗位责任制

1、对半成品车间全体工作人员负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对全体员工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把安全和生产放到同等位置去抓,避免一切事故发生。

2、对半成品车间内的各种机械操作必须设专业技术人员看管,任何人不准随便的启动机器,同时设专业技术人员

4.11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专项安全生产职责

1、电修班安全生产职责

2、积极参加安全环保活动,努力学习各种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

3、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精心操作,及时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及安全环保设施是否灵敏有效。

5、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杜绝各种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6、电修班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懂三会法,五字检查法,十字维护作业法。 四懂三会法:懂性能、懂原理、懂作用、懂构造。 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五字检查法:听、摸、查、看、闻。

十字维护作业法: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7、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维护工作。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并做好维护记录,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和管理。

8、及时做好本岗位的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工作,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9、不违章作业并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 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2.企业副总经理协助法定代表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的主任、班长为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各岗位从业人员为本岗位的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谁主管、,谁安排,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6.各单位、各级人员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厂的各项制度。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7.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8.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坚持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

9.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确保生产、安全、消防、劳动卫生的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性。

10、定期举办反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1、实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发生事故的部门及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企业领导,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警。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12、指导制定对事故的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

13、调用应急救援物资,矿山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抢救事故受伤 员和进行工程抢救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

14、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15、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6抢险救灾的一般原则

6.1救灾步骤

1、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内供电。

2、按《砖厂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规定立即通知厂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

3、立即报告砖厂总公司。

4、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

5、派救护队或其他救灾人员进入灾区救人、侦查灾情。

6、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

7、救灾人员根据《预案》立即开展现场救灾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修改方案直至救灾完成,恢复正常生产。 在实施上述救灾步骤时,必须注意两点:

一是必须有一套正确的指挥步骤,是抢救指挥工作适时有机运转。保证总指挥能有条不紊、沉着、冷静指挥,集中精力于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在救灾过程中,不能形成无人领导或多头领导,乱指挥,出现指挥上的失误而导致灾情扩大。

二是指挥员要纵观全局,抓住战机。巧妙地组织力量并运用一切可以用的救灾手段,力争在最快的时间内完成救灾工作。指挥员在了解灾变发生的初步原因、过程和现状后,还要预计其发展,可能诱发的伴生事故和出现的意外问题。在制定作战方案时,要多几项设想。其次要选择最有利的时机来控制灾变,消灭事故。灾变初期总是易于控制的,扑灭任何灾变都是早比晚好。因此,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对策与措施尽早控制灾情。另外,每次灾变的发生都是有多种因素汇集而成的,如果能抓住其中一项关键性的因素,即可获得控制全局的效果。 为了及时有效的地处理和消灭砖厂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冶金地下矿山规程》规定,大型矿山、有自然发火或沼气危害的矿山,因该成立专职矿山救护队;其他矿山,应该组织经过严格训练,配有足够的装备的兼职救护队。救护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救护设备和器材。砖厂救护队按大队、中队、小队三级编制,其人数视具体情况而确定。一般的,小队由5~8人组成,由3~6个小队编成一个中队,由几个中队组成该矿区的救护大队。矿山救护队应能够独立处理矿区内的任何事故。

砖厂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后,救护队员首先应进行侦查工作,探明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影响范围、遇险人员现状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坍塌等情况,还应有专人测定有害气体浓度及通风情况。当有危险时,救护队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斥险情后,再行工作。

救护队侦查灾情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选择熟悉情况、有经验的人员负责侦查工作,侦查小队不得少于6人。

2、侦查小队进入灾区时,要按规定的时间,与基地保持联络。如未按时返回,或中断联络,待机小队应立即进行救援。

3、进入灾区前应考虑到,如果退路被堵应采取的措施,返回时应按原路返回,如改变路线应指挥员同意。

4、在搜索遇险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进,在远距离或复杂巷道中侦查时,可组成几个小队波浪式前进或分区段进行侦查。侦查工作要仔细认真,做到有巷必差,在走过的巷道要签字留名,并绘出侦察路线示意图。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抢救遇险人员是砖厂救护队的首要任务,应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距离进入灾区,先将受伤人员运到新风流中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引导未受伤人员撤离灾区。然后,陆续抬出已牺牲人员。对于多人遇险待救时,应根据“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在紧急情况下,应把救护队员派往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遇到有高温、坍塌、爆炸、水淹危害的灾区,只有在救人的情况下,指挥员才有权决定救护小队进入,但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入灾区人员的安全。

6.2安全哨岗

在处理事故中,因根据作战计划,在可能进入灾区的通道设立岗哨,阻止非救灾人员进入灾区。

6.3地面救护基地

在处理复杂矿井灾害事故时,为保证及时向灾区供应器材,必须设立救护基地,负责救灾物资、设备设施等的供应。

7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1、负责本厂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

4、汇总报告事故情况;

5、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6、组织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7、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8、办公室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设置专业组,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8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群众和财产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转移、疏散工作;

3、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属地村、组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1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7个专业组

抢险救灾组:由政府牵头,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地组长积极配合,镇有关部门协调指导。 8.1.1其主要职责

1、负责现场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矿山救护队现场施救;

2、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4、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事故单位所在地村、组配合,镇属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8.1.2 其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交通秩序,设立警戒,疏散群众。

2、预防和制止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的不安定因素和维护社会治安,为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实施,提供必要的良好环境与保障措施。

3、综合协调组: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镇属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8.1.3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向上级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研究制定并实施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与事故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实施。

其主要职责:

5、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制订抢救方案,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6、负责联系,安排救治,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7、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交通运输组:由事故单位负责安排,派出所配合。 8.1.4 其主要职责

1、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

2、保障抢险救灾交通道路的畅通与救援物资及时到达现场。

3、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派出所、民政所、劳动保障所、卫生院、保险等部门配合。 8.1.5其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妥善安排家属生活;

3、负责处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依照有关政策做好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4、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门牵头,镇属有关部门协助指导。

其主要职责: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特大事故的通讯报道,由镇广播站宣传部门负责。通讯报道稿件须经有关指挥长审定后方可向外发布。 8.2 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镇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督促、检查和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3、卫生院:负责联系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事故现场卫生防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纪检办: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5、工商所:负责对发生事故单位办矿资质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工作。

6、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7、交管站: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运输。

8、财会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9、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10、事故发生地村、组: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迅速集合本地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救援力量的基础上,充实救援力量,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9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

9.1 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所在的村、组,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处置,抢救伤员;立即向镇政府、镇安委会报告。或拨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政府、镇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指挥部命令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2 救援要求

1、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2、全面整合救援网络,最大限度的利用救援资源,充分发挥非煤矿山救援力量,能在第一时间动员,组织救援队伍进行自救、抢救。

3、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上级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4、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10 事故后期处置

1、由民政所、保险公司和事故发生地村、组等有关部门负责,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和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由事故发生地村、组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物资,搞好灾后重建。

3、由镇有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4、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11 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1、继续完善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管理制度,对非煤矿山企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指定镇组长负责管理、监控。在畅通信息和工作渠道的同时,做到全面、准确地掌握各个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2、加强对砖厂、取土场的监督、管理,完善砖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机制,督促砖厂负责人根据自身的生产安全状况,事故隐患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制定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4、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并将预案报镇安委会备案。

12 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镇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时机成熟后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补充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间报警通讯系统能否运作畅通;二是人员能以最快速度撤离危区;三是应急救援队伍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四是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12 相关事项

1、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涉及非煤矿山的村、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镇安委会备案。

3、镇属各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镇安委会备案;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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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编制方法

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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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第一章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编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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