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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公司劳务分包项目实名制考勤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1 20:12: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四分公司项目实名制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为逐步规范、加强集团分公司对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分公司在劳务用工方面管理水平,持续有效推进实名制考勤管理工作。针对开展实名制的在建项目,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分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详尽的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职责的《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

2、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须在施工区域入口安装实名制考勤刷卡设备,用于作业人员上岗考勤。在安装刷卡设备的同时,安装施工区域入口的门禁系统,配备门卫进行管理,作业人员必须实行实名刷卡考勤后方可进场作业,同时在入口处安装摄像头,作为配套设施,起到辅助监管作用;

3、项目尽量选择熟悉的、信誉度高、施工质量好、实力强服从安排的优秀清工班组进场,并与其签订详细的《劳务作业班组承包协议》,管理过程中对班组做好信用跟踪评定,并上报集团公司信用评定;

4、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对进场作业班组统一进行现场实名制考勤交底工作,劳务公司、项目部、班组长及相关劳务管理专管员必须参加,同时对班组、作业人员做好实名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5、劳务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各派驻壹名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切实开展做好现场务工人员实名制考勤、劳务管理的相关工作,并负责与分公司的对接工作;

二、实施阶段

1、第一时间收集、登记新进场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特殊工种证,督促及时到片区所辖派出所进行身份报备;

2、及时做好现场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责任书的签订,做好职工花名册、三级教育、岗前培训、安全交底、人员增减名册、人员离场登记、民工学校培训等台账资料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3、做好对作业人员新实名制考勤报备及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定期(管理人员每周一次)收集、刷卡工作,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做好该项工作;

4、做好人员实名制考勤卡(形式不限)信息录入和配发工作,劳务公司负责为现场民工统一录入实名制考勤卡人员信息,内容应包括姓名、照片、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从事工种和证件有效期等,未刷卡的民工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考勤卡应实行动态管理,退场人员卡应及时收回;

5、每天必须安排现场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监督并管理门卫对进出场民工的打卡考勤工作,严禁无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人员代刷卡,一人多刷现象。对于刚进场未来得及办理信息卡的作业人员,做好详细人员信息登记后,由班组长带入施工现场;

6、做好务工人员资发放管理: 实名制考勤、人工费结算、推行统一办理发放民工工资打入银行卡制度,新进场人员未及时办理银行卡的直接现金支付给民工本人,工资表需签收确认后存档,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7、项目部、劳务公司、作业班组三方每天对现场作业人员分工种、分区域清点人数、考勤登记工作(甲方现场清点作业人员统计台账、乙方刷卡考勤记录表、作业班组自己的考勤记录)核对后签字确认。三方每周核对一次,月底汇总统计,依据最终核对后的考勤记录表,制做当月的民工工资(生活费=100元/天×出勤数)发放表,进行民工工资(生活费)直接打入民工个人银行卡;

8、做好民工生活费发放签证工作,确保每个作业人员本人都在月度生活费发放工资表签字并按手印,别人代签无效;

9、所有现场班组作业人员的工资发放表上必须明确用工(点工、小包工)形式,生活费均统一按上述实名制考勤发放。点工的明确日工资标准,包工的明确具体包工部位、包工价格并对每月对完成的包工的量进行核对确认;

10、项目实名制管理的人工费审批资料中必须含作业人员考勤表;

11、劳务公司每月需将人工费发放相关资料及银行打卡回执单交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便于核对生活费或工资发放情况;

12、对于包工包料班组生活费发放:人工费按上述实名制考勤发放,材料款如何发?

13、清工班组零星材料费3个月如实报一次,核对无误后以人工费形式发放;

14、各清工班组签署无履约质量保证金和无垫付人工生活费或工资的承诺书;

15、监督分包单位对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项目部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进场后必须签承诺书。

三、对作业班组的约定

1、作业班组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生活费或工资;

2、作业班组承包人对自己所属的该现场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若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积极主动想办法及时处理、优先支付所欠工资;

3、作业班组承包人在年底、工程完工或作业人员中途退场前会按时结清民工工资,不得因上述欠薪情况影响公司和项目部信誉。如果未按约履行,导致民工讨薪,影响社会安定,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本人自己承担,并上报集团拉入黑名单;

4、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工亡、治安、劳资纠纷等事件,作业班组承包人必须积级配合项目部对外协调处理工作。因工伤事故产生工伤费,由承包班组按有关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配合项目部切实落实好G20峰会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峰会期间作业人员的维稳、受控,确保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做好停工、复工期间人员退场、进场的合理安排;

6、本工程施工工程中无预付款,各班组需自行组织资金,采购所需合格的辅助材料、机具;

7、本工程每月发放民工基本生活费及上报的辅助材料费(两者相加不得超过当月已完工程量的70%,具体以承包协议约定为准),每月不在另行支付进度款;

8、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学校开学、遇春节,公司、项目部以借款形式对班组给予帮助,额度由公司、项目部审定,原则上总支付额(含借款)的不超过已完成部分工程款的85%(该比例具体以承包协议约定为准);该进度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且必须经过劳务公司和分公司财务。

9、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并已全部完成二次结构支模后根据双方承包协议约定比例支付已完成工作量工程款;

10、各清工班组如与项目约定交付质量保证金的,该笔费用必须汇入分公司财务账户,否则不予认可;

11、配合项目部做好有关内部、外部对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大检查、劳务管理及实名制考勤的检查工作。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第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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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公司劳务分包项目实名制考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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