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职工劳动保险待遇证》的通知
全体职工:
请尚未办理《职工劳动保险待遇证》的职工于2012年2月29日前携本人近期照片2张和被供养人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及无收入证明)到工会办公室填表办理。
特此通知
合肥公司工会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
《办职工劳动保险待遇证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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