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办法
丹东市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等级分为四级,即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设计、施工资质等级实行逐级晋升和降级原则。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经营资质不设级别。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80万元。
(二)获二级资质证书二年以上,近二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80万元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两年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不少于6人,取得《丹东地区安全技术防范培训证书》(简称《培训证书》)不少于1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且通过ISO9001认证。
(五)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七)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二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0万元。
(二)获三级资质证书两年以上,近二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50万以上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两年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3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取得《培训证书》不少于10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具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五)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的需要。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具备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设备。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户满意程度较高,信誉良好。
(七)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超过30万元以上。
(二)获四级资质证书两年以上,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30万以上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近两年承建安全防范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上。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取得《培训证书》不少于6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机构设置和业务工作需要。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具有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常用的工程勘察、系统调试和检测仪器。
(五)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四级资质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固定资产总价值超过20万元以上。
( 二)企业具有工程费用概算、预算能力和系统调试能力。具有各种入侵探测器、各类防护器材、供电系统设施的安装调试能力、及管线敷设、布线、系统连接的能力。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取得《培训证书》至少2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设计工作室、计算机房。专用的施工设备间,模拟测试工作间、库房、办公室。
(五)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信誉良好。
(六)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经营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固定资产总价值超过20万元以上。
(二)经营的安防产品必须有国家两个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经销实行生产登记管理的技术防范产品时必须有生产登记批准书。
(三)企业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取得《培训证书》至少3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经市安防协会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按国家规定签定了劳动合同。
(六)企业具备完善的销售制度(进货验收及售后服务制度等)。
(七)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