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报《某某某》稿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
为调动厂报《某某某》通讯员积极性,鼓励大家积极投稿。经研究决定,结合本报实际,现将《某某某》稿费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指被《某某某》录用的稿件,未录用稿件不享受稿费。
二、具体标准:
1、100字以内消息稿5元;
2、图片报道及100-500字消息稿10元;
3、500-800字消息稿15元;
4、800-1000字消息稿20元;
5、1000-1500字消息稿25元;
6、1500字以上消息稿30元;
7、文学创作作品按消息稿上一级支付;
8、文摘稿按消息稿下一级支付;
9、头版头条加10元;
10、
2、
3、4版头条及加花边稿件加5元
三、公司各办公室人员不享受稿费,但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其它部门人员均享受此规定。
四、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由《某某某》编辑部执行。
某某某公司 2013年1月1日
《厂报稿费发放标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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