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农牧电〔2008〕30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
和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牧(畜牧)局: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重大安全事故作出的工作部署,9月14日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我厅也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了加强生鲜牛奶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加强对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州)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生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逐级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每市(州)农牧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协作与沟通。要组织开展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测,对养殖场、奶源生产基地的抽检覆盖率不得少于50%。特别对已通报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生产企业的奶源基地要开展重点监测,全面加强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专项检查任务按时完成,杜绝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2、加强生产形势监测和产业救助。加强本辖区生鲜牛奶收购和乳制品销售监测变化情况,制定生鲜牛奶收购应急预案,研究奶站管理的有效形式,切实维护奶农利益。发挥奶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其他乳品加工企业扩大奶源收购,防止发生倒奶杀牛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此次事件对产业发展的影响,评估经济损失,提出帮助乳制品企业和奶牛养殖场(户)渡过难关的政策措施。
3、强化奶牛养殖的生产管理。加大对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场)和机械化挤奶站的管理力度,引导养殖户集中饲养,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培训,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严格按照畜牧法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小区)都要建立投入品记录和动物疫病治疗记录。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奶牛养殖小区和养殖场要设立奶源质量管理监督员,负责奶源管理、奶站监督工作,坚决打击生鲜牛奶掺假制假的违法行为。
4、做好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市(州)农牧(畜牧)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省农牧厅畜牧处报送奶业生产和生鲜牛奶质量状况的信息,实行日报制度,遇到重大信息逐日上报。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各有关媒体,主动宣传奶业生产好的典型,积极引导乳制品消费,维护奶业发展来之不易的好形势。
5、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各市(州)农牧(畜牧)部门要深入基层奶牛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奶站、乳制品企业和超市等场所,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及时调研分析三鹿奶粉事件对产业的影响。重点了解正常奶业生产秩序是否受到冲击,奶农收益变化情况,评估经济损失,提出救助受损奶农、加强原料奶质量管理、保证原料奶收购、保护奶农利益,促进奶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二是了解原料奶和乳制品生产销售情况。包括原料奶收购价格、质量变化情况等,原料奶交售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企业奶粉、液态奶等乳制品生产销售数量和价格变化情况。三是了解奶站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奶站数量及分布情况,奶站建设主体,挤奶、贮存、运输设施设备和基础条件;奶站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定价机制、合同管理和奶款支付等情况;当前奶站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附表统计数据务于9月17日上报省农牧厅畜牧处,文字调查材料务于9月20日前报送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万占全
联系电话:0931-8834363
E-mail:gsxmc317@163.com
附件:全省原料奶生产、销售、加工情况调查表.xls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畜牧 奶业 管理 通知
抄送:农业部畜牧业司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