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XXX 承诺书
防队
消大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特别是2017年乌兰察布集宁区8.19较大火灾,造成5人死亡,暴露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下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不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不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机。
三、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以及棚户区特别是群租房内违规停放、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这里所提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四、各乡镇、街道办和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乡镇、街道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指导督促各居民小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推动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和智能充电装置,积极做好居民小区和社会单位的宣传发动、引导推动、督促检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居民住宅和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及
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乱象,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五、社区加强对住宅小区、棚户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逐一列出时间表,一个区、一个点的排查、解决,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六、广泛发动身边家人、朋友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及安全充电常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电动车火灾事故的能力。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诺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