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商务局机关、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二)治理内容:按县“两办”印发的文件要求落实,即: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违反中央、省、市、县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超出中央、省、市、县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即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及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的车辆。
4、摊派款项购车,即向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即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6、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
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6月上旬)
成立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安排部署本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 清理纠正(6月至8月)
1、登记自查(6月12日前),由局办公室对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公务用车登记,填写《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将填写《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于6月12日前上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纠正整改(8月30号前),由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到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迎接检查(9月份)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我局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情况、登记自查情况、纠正处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底前将
《公务用车问题重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六)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10月底前)
一是认真落实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核算管理,实行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
二是完善和认真执行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万霞为组长、谢燕、汪洋为副组长,张晓平、武艳、陈勇、邓绍福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要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和分管范围,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溆浦县商务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