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单
父亲:付和东,母亲:赵桂侠。
长子:付士亮,妻子:周志艳,孙子:付卓维,6岁。 次子:付士杰,妻子:刘肖一,孙子:付琦哲,1岁。 全家总共8口人。
经过父子三人共同协商并同意,将父母多年的辛勤的劳动所建造的两处宅院分别分给长子付士亮、次子付士杰两家所有。
坐落于村大队后边宅院一处,归长子付士亮所有,正房五间,倒房五间。
坐落于东道北宅院一处,归次子付士杰所有,正房五间,主房外叁间棚子。
以上两处宅院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基本平等,但是不论宅院的大小、建筑面积多与少,以及宅院的地理位置双方都均无争议,并同意二个主房的东屋属于父母居住,现暂时居住在付士杰家,不论将来父母在哪家居住,其水电费、煤火费由哪家负责。
自2014年正月1日起(旧历)付士亮、付士杰两家分别每家每月供养父母生活补助费800元(叁佰元)按月补给。 父母有病时看病治疗、买药等产生的费用由付士亮、付士杰两个均摊。
所分的地和树归父母管理,收入归父母所有。
以后土地有变化或是国家开发征用补偿费按所分得地树平均分配,父母的归父母所有。
注:今后如物价上涨父母的生活补助可根据上涨幅度增补,增补时间可根据父母需要是否够用由父母再定。
以上事项经长子付士亮、次子付士杰同意,立字为证。此分家单一式叁份,各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证明人:
年月日
《分家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分家单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