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公司注册
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杨平律师提供】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乙方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务:
迪拜公司注册。
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提交如下
文件:
1) 全体股东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2) 全体董事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3) 公司名称;
4)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5) 客户通信地址;
6) 其他应提交材料。
第三条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
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各种材料。因甲方的原因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
导致的委托事务的延误,其责任不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将于材料准备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
事项。
第五条 乙方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定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甲方应于签定本委托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为人
民币。
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之日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人
民币。
3)甲方违反以上条款迟延支付当期费用,则乙方在尽到催告义
务后有权中止委托事务直至甲方补交当期费用。如果甲方在接到催告
后两个月内仍拒不支付当期费用,则乙方有权扣留并处理已办理完成
的证件和文件。因此而造成的委托事务的延误或终止,其责任不应由
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甲方应支付乙
方已完成的各项事务所应支付的成本费用及服务费用;
2)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乙方应在两个
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先期支付的费用,且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或者政府强制措施、政
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
第八条 保密条款:乙方郑重承诺,对于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
知悉的甲方一切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保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任
何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泄露,本事务所将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
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的传真或扫描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合同附件:
迪拜公司注册完成后所得文件:
1、公司注册证书;
2、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3、公司股票本;
4、公司股东、董事名册;
5、钢印及公司原子印章(方形)各一枚;
6、董事会议记录书;
7、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