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集镇管理办法
为了保持良好的场镇秩序和维护场镇交通安全,优化西高镇场镇环境,搞好两个文明建设,为我镇招商引资打下良好基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场镇居民户外一米之内卫生由该居民自行打扫。
二、居民所产生的垃圾应倒入垃圾池内,不得在集镇上随意倾倒。
三、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由垃圾清运员按时送至垃圾处理站。
四、场镇清洁员应每天打扫场镇两次,一般情况下应早晚各一次,做到集镇上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五、集镇办管理人员应每周对场镇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垃圾者,一次罚款不低于五元,对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理。
七、场镇上的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公交车,都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对街上乱停、乱放的货物、车辆等,集镇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制止。
八、沿街所有铺面以滴水为界,坐商归店,不得违规占道。
九、所有菜摊、肉摊、百货、水产及各种零散摊位都必须迁入市场内,不得沿街兜售各种商品,政府将对占道经营和沿街为市者强行取缔。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某镇集镇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