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学生会纳新换届规章制度
第一章节学生会纳新
为了丰富新生的课余生活,给新生提供一个发挥余热的舞台,也为了学生会的发展壮大,更好的为同学们提供服务,特制定学生会纳新规规则。
第一条 宣传
学生会办公室,团总支办公室,各部部长在新生开学后第一周做好纳新宣传工作。主要以展板,海报的形式在商业街,四希,南苑门前进行宣传。
第二条 纳新要求
新生身体健康,有强烈的服务意愿,思想端正较强的责任感,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
第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新生开学第二周进行报名。由各班班长及团支书负责,各班将报名新生名单报到学生会办公室或团总支办公室,由两办统计汇总。
第四条初试与复试时间
初试与复试的时间到时见飞信或电话短信通知。
第四条 初试
初试内容为笔试,由团总支与学生会组织笔试,考察新生的基本思想素质,合格者进入下一轮的面试。
第五条 复试
复试内容为面试,新生自我演讲3分钟,然后进入提问环节,主要考察新生的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
第六条 选手成绩
选手成绩笔试占30%,面试成绩70%。最终综合成绩,按1:1.2进行录用。
第七条 发榜
各部门综合考虑后确定录用名单,录用新生名单张贴在系门口的展板上。并通知到本人。
第八条竞选成功的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合格者将登记备案,配发工作证。
第二章节学生会干部换届制度
为了推动商学系团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学生会干部队伍的素质,特制定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选拔规章制度。
第一条 选拔对象
团总支,学生会的部长,干事。
第二条 选拔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胆识。身体,心理健康,适应团学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 工作表现
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按量,积极热情,主动承担部门任务,在部门表现突出。
第四条 学习成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上一年度课程考核有不及格含重修后仍有不及格者;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第五条 具备的能力
参加选拔的干事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思维活跃,具有创新精神,领导,组织,协调,交际等能力。
第六条 换届时间
换届时间为第二学期的第16至第17周。具体时间以当时通知为准。
第七条 换届流程
遵循先报名,后笔试,再复试的程序。成绩合格者即通过选拔竞选成功。
第八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1:主要由副部级以上的干部向两办提名下一届竞选干事。并征询干事自己的意愿。另外干事也可以向两办自荐。2:干事可以竞选本部部长职位,也可以竞选其他部门部长职位。
3:正式报名时间以当时通知为准。
第九条 两办汇总竞选名单
报名竞选的干事,由团总支办公室与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名单汇总,确定人数,组织选拔。
第十条 竞选流程
1:先笔试,由两办负责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轮面试)
2:后面试,各部门所有竞选干事将分单双号进行面试,单号干事先面试,双号干事第二天面试。
3:面试分为两部分,选手自我演讲3分钟,之后由评委随机提问选手作答。
4; 竞选选手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占30%,面试占70%。最终成绩由评委综合评定。
5:录用人员将按1:1.2进行录取,成绩合格者将暂时录用。由两办汇总登记备案。
6:评委由各部部长与团总支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共同担任。
第十一条 对于竞选录用者,将通过其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老师了解该生具体情况,如了解该生有恶劣行为,将不予录用,取消资格。 第十二条 录用的干部名单将在竞选结束后的下一周以展板的形式在系门口公布。
第十三条 录用的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并接受上一届干部的岗前培训,如发现录用干部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将取消其职务。 第十四条 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将成为正式部长,并由两办颁发干部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