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办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全旗和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调整、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增减挂钩、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
2、负责全旗和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负责全旗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预审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审查。依法承办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审查、报批和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规划审查工作。按规定编报国土资源预审材料和规划调整方案。
4、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5、负责系统内的综合统计工作。按上级和有关行业要求及时编报综合统计报表。
6、负责建设用地项目选址和可行性论证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和其他有关事项。
《规划办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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