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行发〔2011〕22号 **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各科室、各窗口:
为确保行政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安全、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意识,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隐患,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人文中心”、“和谐中心”、“平安中心”为出发点,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保障中心工作(办事)人员人身安全和保护各种公共设施、办公设备不受损害为目标,保证中心正常高效运转;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为行政服务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要求
针对中心办事大厅人群密度大,流动性强,各种办公设备1
集中,电力线路及电器设备老化,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巨大等不利因素,中心各部门、各窗口始终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
(一)加强治安管理工作
1、保安人员、保洁工人必须严守各自的工作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异常的情况,做到及时处理和报告,不能处理的,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咨询导办台工作人员要及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对来访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做到勤问、勤查、勤记录。
3、中心工作人员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必须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源关闭好、门窗和柜门锁好,确保无事故隐患。
4、节假日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和参加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5、各窗口要及时提醒办事群众遵守大厅秩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各科室、各窗口对重要文件资料及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要各负其责,妥善保管,严防失窃。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严禁私设并使用电热电器,用电设备不得随意移装、改动,加装或移动用电设备需经中心领导批准,并由专人安装,确保用电安全。
2、保安人员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作妥善处理。坚持定时(工作日每天18点、非工作日每天6
点、18点)对办公大楼全面巡视检查,要关闭电源和门窗,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3、办公室要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检维电力线路和相关设备,发现问题,应报告并处理。对消防器材、消防系统要按消防条例规定做到定期检查,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
4、中心办事大厅内、配电房内以及机房内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中心。
(三)加强安全保卫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文件和指示精神,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堵塞漏洞,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把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列入窗口建设重要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中心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陈纲同志任组长,王云、王红梅、肖美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科室及窗口负责同志为成员。
2、认真检查。由中心办公室、监察室、信息管理科、保安队长,组成检查小组对中心消防安全隐患逐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做到对重点防火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每天检查一次,对办事大厅实行每周抽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定时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严格考核。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窗口、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4、明确责任。各科室、窗口负责人及专管员为本科室、窗口具体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各自办公室、柜面前台和后场区域安全工作。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区域、档案室、会议室、活动室安全工作;信息管理科具体负责中心机房、系统网络的安全工作,重点做好硬件设备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心保安人员具体负责工作时间以外一切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做好节假日值班、夜间巡视以及门前三包责任区等安全保卫工作。中心车辆驾驶人员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重点做好行车安全。
5、协调配合。各窗口、科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不仅要落实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解决,更要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增强意识,顾全大局,共同做好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附件:**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全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安委会
**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2011年7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