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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23:29: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开展2007年度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年审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发[2005]273号文件规定:享受减免税的企业应参加年审。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凡不符合政策的,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年审时间

自2008年1月16日起至2008年3月30日止。

二、年审范围及报送资料

2008年内资高薪技术企业年审分为一般性年审和重点性年审

(一)重点年审

范围:

1.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申请享受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免税优惠政策备案的企业;

2.未参加2006年审企业;

3.2006年年审不合格企业。

递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根据所得税科要求;税务机关将有重点地针对部分企业的技术性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在审核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3.收入明细账;

4.经“技术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5.新技术产品证书(黄卡);

6.软件(集成电路)产品证书;

7.专利(著作权)证书;

8.与取得上述收入有关的发票;

9.已上缴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审核程序:

凡需参加重点年审的企业,请将附件《海淀区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年审表》(一式二份)认真如实填写,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前,将《年审表》和附送资料报国税八所审核。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将取消其减免税资格并按照法定税率补缴税款。

(二)一般性年审

范围:重点年审企业范围之外企业。

递交资料:《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审核程序:企业持当年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申报资料到国税三所窗口审核申报。

三、年审政策依据:

按京政发[88]4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填表说明

(一)减免税性质:填写企业申请的减免税性质,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科研机构转制企业等等。

(二)表中括弧内的编码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中的代码。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批准证书编号”: 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准证书”上注明的号码(包括括弧内的号码)。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批准日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上注明的企业入园时间。

(五)“企业减免税状态”:按企业当年正在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打“√”(单选)。

(六)“减免税起止时间”:填写企业正在享受的免(减)税起止时间,或免税、或减税、或减按15%(单选)。

(七)“经认定登记的合同实现额”:填写企业经技术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在当年实现的收入额。

(八)“年审年度技术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收入+黄卡产品销售收入+软件(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专利(著作权)收入]/总收入*100%

(九)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填写申报表中按照33%税率计算的应交税额。

(十)免(减)企业所得税额:填写33%税率减当前享受税率的差额计算出的金额。

五、附表

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连载】企业所得税优惠之八: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调查报告

企业所得税减免申请书

减免企业所得税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待遇

企业所得税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申请税收减免

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规定

外资生产性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申请

关于开展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年审的通知
《关于开展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年审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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