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届毕业生中共有6187人次学业成绩不合格,其中,1989人次人文素养课程成绩不合格,4198人次专业课程成绩不合格。各系(院)学生学业成绩不合格情况见附件1。
二、补考时间
1.5月25日,由教务处组织全院人文素养课程补考。(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6月2日前,由各系(院)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组织专业课程补考。(电子学院定在6月1日)
三、补考学生范围
1.2013届毕业生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2.旷考、作弊及取消考试资格的2013届毕业生,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系(院)同意后,可参加此次补考。
3.选修课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参加补考。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考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电子稿于5月10日下午下班前发教务处田玉梅邮箱。对于顶岗实习、参军入伍学生,可通过邮寄试卷、组织校外考场等方式安排补考。
2.请各系(院)登录CRP系统,在“成绩管理系统---补考、缓考、扣考与重修---毕业补考名单查询”栏目查看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信息,并将补考安排通知到每位需要参加补考的学生。学生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补考的,需由所在系(院)在考试前出具书面说明,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不参加此次补考。
3.请各系(院)汇总参加补考学生信息,填写《2013届毕业生补考学生信息表》(附件4),于5月17日下午下班前发教务处田玉梅邮箱。
4.请各系(院)收齐补考学生的考试及辅导费用后,于5月30日前缴至学院财务处收费科。成绩不及格学生每生每科交纳考试及辅导费用20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旷考学生每生每科交纳30元。
5.此次补考是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请各系(院)做好补考学生的考前辅导工作,提高补考通过率。
注意事项:
1、此次补考为毕业生最后一次,必须参加,一定要复习好,保证通过。
2、此次补考没有参加和补考不及格的不予毕业,望各位同学一定重视,不得马虎。
3、补考收费定于5月24日下午1:30分至2:30分3号楼202办公室,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的同学可以让同学在这个时间段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