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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0-03-03 01:43: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试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

提纲: 关键词:

协商民主现状问题: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我国是后发外生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导致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在很多方面还不健全,尤其是协商民主政治制度还处于进一步的探索中,所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首先必须加强协商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召开召开,随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十八大精神的浪潮,在十八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体,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十分重视社会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产生改变了民主决策机制,创新了民主形式,同时摒弃了许多西方民主协商制度的一些缺点与不足,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在具体实践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西方的协商民主一样,也存在自身的不足,面临一些困境与挑战,现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添砖加瓦。

二、认真总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实践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和实践在我国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同其他党派团体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协商民主思想,特别是在“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中有效进行了协商民主实践,这可以说是协商民主的萌芽和雏形。一届政协的成功召开是协商的结果,协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创造了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和最高国务会议等行之有效的协商方式,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至今人民政协已有65年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协商,已经形成一种制度。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江泽民同志在1991年“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选举和协商这两种民主形式。200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2006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都对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作出明确规范。2011年中办下发的《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正式明确提出“协商民主”„„

目前,协商民主已经广泛渗透到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呈现广泛、多层、制度化特点,并且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主要有四个层面的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党内外进行广泛协商。特别是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协商。十六大以来,仅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达197次,就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充分征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二是国家政权机关的立法、决策协商。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协商和政府与社会的协商对话。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大立法实行了开门立法,建立了立法论证听证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立法,收集立法信息,尽力使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都能得到体现和表达,制定出符合公众利益的法律、政策。《物权法》的诞生,就是人大立法践行协商民主的一个范例。其中,决策听证会较具代表性。人大立法协商和政府决策协商,是近年来我国协商民主实践的创造性发展。三是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正如报告指出的,这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经过60多年的发展,人民政协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工作方法、实践模式和工作网络,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为我国协商民主的继续推进积累了宝贵经验。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围绕宪法修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国政协组织召开10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10次专题协商会,中央领导同志参加全体会议分组讨论与政协委员共商国是。四是基层民主协商。主要包括恳谈会、听证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比如,浙江温岭市探索创建的“民主恳谈会”制度,从最初主要是农村思想工作载体,逐步转向以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核心的乡镇基层政府治理模式。目前全国不少地方都大力推进多种多样的民主协商实践,正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重视协商、崇尚协商的民主氛围,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建言献策,作出了新的积极贡献。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协商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等共同创造的新型民主形式,它具有中国特色,不同于西方协商民主的显著特征、丰富内涵和实现形式,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强协商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一个是国家制度层面,一个是基层制度层面。

(一)国家治理层面: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制度

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中共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以人民政协为主要实践形式的协商民主制度,是在国家层面加强协商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应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到议事日程。把握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点是加强以人民政协政治制度建设为主体,以其他相关民主协商制度为辅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建设这一制度目标。

第一,从法律上确认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政治形式、组织形式的重要地位。人民政协是公民在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直接发挥作用的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从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安排可以发现,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而是我国协商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载体,通过作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体和平台,对公共权力的运作发生直接的影响。我国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从其职能上可以看出,人民政协对公权力的影响力至少包括调查权、参政权、议政权和监督权等,这些已经是中央文件给以明确规定的。此外,要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实践主体的重要作用,还应该进一步扩大人民政协的协商范围与职权,比如还应该加强政协对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和执法行为进行必要的审核和质询。行政机关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必要程序,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按照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的原则要求,任何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或作出的决议,在人大或常委会通过前,应先在政协进行协商,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再提交人大审议通过。如果在政协协商的时候难以形成共识或存在重大分歧,就不能匆忙提交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此外,政协委员有权通过视察、调查的方式对国家法律、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对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监督等等。要确保人民政协对公共权力的影响力得以正当有效的行使,就必须有相关的法律进行明确界定。政协委员的界别对于能否真正地实现政治协商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社会中,政协委员的界别并不强,这就导致政协委员不能够代表所有社会阶层的利益,而事实上,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的利益分化的社会,要充分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作用,必须增强政协委员的界别色彩。与此同时,要加强政协委员的独立性,从法律上保证政协委员的言论免责权。

第二,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的理论研究。总体上来看,我国对于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学术界对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概念、理论渊源、实践基础、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和发展这项制度尚未形成共识。这对于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瓶颈,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必须打破这一瓶颈,在加强对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吸收与借鉴的同时,进一步推陈出新,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而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第三,处理好民主集中制与协商民主的关系。从国家形态上看,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协商民主的现实政治制度基础。但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在国家政治体系中带入了党内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集中的制度,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集中的前提下发扬民主,所以民主集中制的重点在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决定着中国政治的组织形态和生活形态。作为党的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不同于作为国家政权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是从高度纪律化的组织建构出发,而作为国家政权组织原则是从民主化的制度建构出发。协商民主可从国家形态的民主与基层的民主两个层次上看。因此,在政治运行机制上,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般都是作为政党组织原则的。在民主协商的前提下进行表决,体现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关系。由此可见,如何协调协商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是协商民主中国化面临的重要挑战。在如何协调民主集中制和协商民主的关系上,中国学者对其也探索了许多。有的学者认为:明确划分“民主”与“集中”两个领域。以人民当家作主的参与体系和政治协商的制度相结合的制度化的协商民主为基础,使得可操作的形式民主能够享有,从而使得民主相对于集中的弱势地位得到解决,这就是所谓的民主领域。而在制度化的民主领域的基础上才能建立集中领域,集中领域与民主领域沟通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并且对协商过程中的偏好和利益诉求进行集中。只有这样,才能使集中更加坚实,从而对于科学、合理的决策的制定有促进作用。

第四,进一步健全政治体制。健全的政治体制是实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制度基础。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政治体制并不健全。众所周知,中国是民主的后发国家,是被迫进行现代化的,再加上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公民参与机制不完善、选举民主发展不充分,这导致中国政治体制对协商民主的发展具有了双重性特征,既给协商民主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当前,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公民参与机制建设和选举民主发展都有待推进。故从政治体制与协商民主的关系的视角来看,要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中国政治制度的现代化,健全中国的政治体制,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二)加强中国地方民主协商政治制度建设

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中国化的发展空间是基层。随着基层协商民主的蓬勃发展,中国在实际协商民主的过程中,一定会发展出具有中国地方特色的协商方法。笔者也持同样的看法,在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地方由于其独特的优势,对于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非常有利。地方协商民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农村村委会,另一个便是城市社区。

协商民主具有独特的民主模式,将其引入村民自治制度之中,一方面有利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另一方面有利于乡村社会的协调与发展。要想营造平等自由的民主环境,必须保证协商程序的规范化,协商民主非常重视程序的合理化,它的重要特征就是程序性,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只有保证程序性才能使参与的利益各方得到平等合法的地位。第一,在协商之前首先要保证基层民众获得信息的平等,这是村民参加平等协商的前提条件。这就需要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切身利益。第二,健全自治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村级领导要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并相应地制定一些辅助制度,比如财务制度、议事制度和民主理财规则等等。除此之外,还要规定好村委会职责,以及各个职权部门的职责任务,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等等。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成为了人们居住的重要场所,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便具有了重要的意义,而要真正发挥协商民主的政治功能,巩固协商民主的地位,使协商民主走向强势,关键一点就是一定要在基层有所体现,在社区有所实践,与基层协商民主形式相结合。为此,上海一些街道办事处的“三会”制度工作模式为协商民主增添了鲜活的形式。“三会”制度主要包括:社区居民“听证会”制度、社区居民“协调会”制度、社区居民“评议会”制度。这些工作模式的形成与发展对发展城市社区协商民主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协商民主政治文化建设

在中国发展协商民主制度,一个主要的障碍是文化层面的。我国经历了长达数千年的漫长的封建社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自然主义经济模式为基础的传统政治文化,以封建专制为主要特征的政治传统。这种传统政治文化对我国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在现代社会的公民政治活动中,依然可以发现传统政治意识如政治依附、臣民顺从、权威崇拜、宗法观念等痕迹。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文化使得在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很难形成参与型政治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是形成良好的政治参与,从文化的视角来看,就是需要形成现代化的政治文化。

有学者从政治文化建设的视角出发,对如何培养适合协商民主所需的现代政治文化进行了探讨。如庄聪生先生从宏观政治文化环境角度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形式,要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他认为只有民主、和谐、宽松、活跃的组织文化环境,协商民主才能充分发挥优势。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的道理。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既有糟粕,也有精华,在培养政治文化的过程,我们应该去伪存真,弃其糟粕、取其精华,应该以传统的对发展协商民主有益的政治文化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培养现代化的政治文化。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主要表现在:“中国政治文化的‘和’‘合’传统,是对多元共存和发展的认可、接纳。这既与现代民主政治的精神有所契合,又为协商民主被中国借鉴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基础和精神资源。”刁瑷辉先生研究了协商民主中公民精神的内涵。认为协商民主要求公民要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在政治自由与平等中追求更广大的利益。协商民主要求公民精神还包括相互信任、助人为乐的公民美德以及作为立体公民的自治精神。

三、加强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建设

针对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存在的一些弊端,如协商机制主体性不强,协商程序存在内在疏漏,协商机制运行效能较低等弊端,笔者认为,要提高协商民主的有效性,提高协商民主的政治价值,可以在运行机制上进行如下创新。

(一)提升公民整体素质,培养政治参与能力

当前公民的理性不足主要是文化价值日趋多元、社会结构日益复杂以及人文教育相对薄弱造成的。而公共理性的不足又势必造成公民公共政治能力的匮乏。在政治生活实践中,高层精英对普罗大众政治参与存在一定的惯性排斥,而经年累月的政治参与冷漠心态又加重了公民政治能力的贫乏和参政的边缘化。现实生活中普通民众的公共理性匮乏和政治参与能力边缘化使协商民主的实际政治效果也大打折扣。参与主体的文化素养在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个体的文化素质不仅关系到理解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更关乎着公共决策能力。必须通过开展有效的公共政治教育,广泛动员其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才能真正提升参与主体的素质,提高政治参与的能力。

(二)融合社会共识、疏通诉求机制

在协商民主运作的过程中,应当积极推进各种公民听证会和专家听证会为代表的协商形式,这是表达各方政治诉求的常规渠道,也是公民表达自己意见的有效平台。在听证会上,民众和代表往往会提出各式各样的利益诉求,决策方应当作出积极的回应以消弭怨谤。同时,要发展和健全融汇公民意见的科学整合制度,通过融合社会各方的意见和看法,来达成社会各个群体、阶层的共识,以促成协商总体目标的一致,规避因利益差异而带来的无谓争论。因此,只有不断创新决策的民主形式,疏通诉求机制,才能提高决策的有效性,体现协商民主的本质价值。

(三)完善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协商机制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民主听证制度、协商对话制度以及人民信访制度,尤其要加强制度配套和技术平台支持,使之逐渐形成科学规范的公共政策决策程序。建立人民对决策部门批评建议的正式渠道,创新民主监督的途径,建立公共政策损害公民利益的补救机制和公民诉求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防止决策部门以公共政策之名损害公共利益。要积极探索决策部门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自我纠偏机制。

四、加强协商民主平台建设

俞可平先生曾经写过一本著作叫《民主与陀螺》,他将民主形象地比作陀螺,他说“民主像个陀螺,除了强调使民主运转起来的程序和机制外,还强调民主也像陀螺一样需要推动力和技巧。陀螺不抽不转,民主政治如若没有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也不会自动运行”。协商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种形式,也只有像陀螺一样运转起来,才能发挥出它的功效。对此,一个必要的途径是加强协商民主平台建设。

(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构建并完善基于协商民主的制度平台

有学者认为应该以制度为基本平台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要使协商成为促进和巩固民主政治的重要资源,首先必须使协商成为一种制度化的过程,为此应首先把所有的协商都建筑在完善的制度平台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协商政治的关键是制度的创新和建设。”我国的协商民主理念与实践可以追溯到1949年的协商建国,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是当时设计的协商民主运行的两个重要载体。其后,历经发展与完善,逐步形成了我国的协商政治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构建并完善基于权利的制度平台。利用既有平台,建构一个基于权利的多维度利益表达机制,将日益分化的社会力量纳入一个不断完善的制度结构,使社会利益能够通过规范化的渠道加以表达,通过协商形成共识,有效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是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的目的和前提。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形式,面临着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的挑战。在政协组织中,应该继续完善党派之间、党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协商。促进以党派名义进行的调查和建议、批评和监督是发挥政协作用的基础。同时,根据社会分化的现实,在人民政协组织之中,建立专业化的协商机制,例如党际协商机制、党与社会团体之间的协商机制以及政党与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之间的协商机制。在这些机制中,逐步完善基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利制度。

(二)充分重视互联网在协商民主平台建设中的作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在获取信息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网络作为一种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网络已经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主流渠道,成为民主协商的另一平台。”网络媒体所固有的开放、互动、快捷以及信息的丰富性和服务的多样性特质,迅速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政府部门与民众交流互动提供了便利的平台。此外,网络的舆论作用,逐渐得到中国高层的重视和肯定,高层领导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民意,中央和国务院还设有专门机构从网上搜集重要信息,以“互联网舆情”形式提供给领导人参考。其中互联网公共论坛的兴起大大促进了协商民主的发展。互联网公共论坛与协商民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公共论坛的政治参与方面,互联网公共论坛政治参与是指“匿名的公民在网络上通过浏览公共论坛(即通常所说的BBS)上的帖子,以文字形式发表意见、分享经验,关注和参与论坛的讨论和调查,试图影响政治生活的一种政治参与方式。这种立基于新传播技术之上的参与方式打破了空间、时间的限制,增加了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直接的、全面的参与和沟通的可能性。公共论坛在“近似地”实践着协商性民主的理想,公民通过公共论坛的政治参与过程,集中体现了协商性民主的精神。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互联网公共论坛的出现,克服了一些协商民主的弊端,协商民主在“公民参与问题上,同样面临着参与行为所需要的时间和有资格参与的人数之间存在的相互作用所设置的限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站公共论坛的兴起,为克服上述障碍提供了可能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论坛创造了新兴的公共领域,所谓公共领域指的是哈贝马斯所说的“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互联网公共论坛正是这样一种通过潜在的利益相关者而建构起来的一个抽象化的公共领域。从互联网作为一种沟通工具的视角来看,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特征,人们在一个由语言文字构成的空间中相遇,避免了面对面交流所带来的许多现实障碍,网络的便利性特点使这种沟通情境扩展到更广泛的公众中。二是互联网公共论坛的商谈推动了政治决策过程。成功的协商过程是与政治决策过程相联系的。一个互联网论坛的参与者之间存在着的潜在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因为只有利益相关者才会对同一个问题进行密切关注,这可以比政治系统更敏感、更准确地反映社会问题。公共领域中所表达的问题,公民通过对该论题的反复讨论,逐渐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分析,构成对政治系统的利益诉求。将言论的政治影响力转化为政治权力,正是协商民主理论家所积极倡导的。

五、拓宽协商民主途径

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有多种形式,其中,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这种观点已经成为学界的一种共识。人民政协的协商模式表现就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在政党制度的框架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代表以政协会议为组织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运行良好,且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然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新的利益阶层、社会群体不断涌现,呈现出经济结构多元化环境。一方面,现代社会结构的多元利益分化,使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组织数量不断增加,为国家与社会的沟通起了明显作用。经济利益、公有制实现形式、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进一步发展,也为公民追求和增进合理合法的利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但是另一方面,现代中国社会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单就多元性就难以解决协商出现的意见分歧甚至观点冲突。这种复杂的社会境遇,要求我们必须拓宽协商民主的途径,以应对当前复杂多元的社会环境。要拓宽协商民主,必要的选择是加强人民政协与政府之间的民主协商、政协与人大之间的协商以及人民自主组织之间、人民自主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协商。协商民主有助于拓展利益表达渠道,推动公民个体、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对话和交往,增强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扩大并促进公共利益。

(一)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

中国政治协商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是政党和各级各界精英人物直接参与决策、影响决策的一种协商制度。但能够参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数毕竟只是少数,他们的社会精英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政治代表性存在局限,只能代表他们所在领域。同时也决定了他们与社会大众的距离感,使得他们不能够充分地反映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的诉求。在进入新世纪的今天,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出现多样化,社会阶级和阶层结构呈现新变化,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日益增多。这种复杂的社会境遇使中国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这迫切需要有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尽管社会基层已经建立了社区自治、村民自治、公证会、听证会等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这些新的协商民主形式有助于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但是,单凭这些协商民主形式还远远不够。因此,各级政府在立法和决策过程中既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政务公开、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意见征集等多项具体制度,还必须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在政党组织与国家机构之外开辟政治沟通渠道,依托社会团体举行沟通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实现决策者和普通公民之间完全平等地就群众的切身利益进行实实在在的讨论,就百姓关注的问题举行答疑,博采众长、集思广益,为党际协商民主提供丰富信息和决策参考。

(二)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内协商民主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党内协商民主至关重要。党内协商民主是党内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是开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重要保证。根据党章规定:党员是党内事务的主体,按照一定民主程序和原则,“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规定参加表决”,这实际上是强调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凡属党内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党内渠道告知党员。然而,党内普通党员无法正常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基层党委决策中“暗箱操作”的事情也确实存在。加强党内协商民主的建设,应重点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与机制以及如何确定协商内容。在协商过程中,必须建立保证协商有序、有效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规则。同时,党员在协商的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必须负责,建立责任负责制。党内民主协商坚持多数原则和集体领导原则,使多数党员的意见都能真实地表达出来,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进而以这种共识形成党内民主的决策,这是保证共产党在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过程中意见统

一、步调一致的重要条件。

(三)推进协商民主的多层性

不仅包括国家层面的立法、决策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直接协商,社会层面的基层民主协商;协商的具体方式应当灵活多样,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六、创新协商民主形式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一个必要且可能的路径是创新协商民主新形式,在形式方面进行创新。具体主要表现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新形式以及其他的协商民主新形式。

(一)不断加强创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新形式

毋庸置疑,人民政协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制度的经典形式。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和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在许多方面已经趋于成熟,有许多已经制度化和定型的协商民主形式,比如政协全体会议全面协商、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门委员会对口协商、提案督办和委员视察座谈会等有效形式。对于这些已经制度化已经定型的有效协商形式,我们应该不断地坚持和完善。与此同时,还应该不断地推陈出新,创新一些新的人民政协协商形式,加强人民政协与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的政治协商,比如政协与党委常委的恳谈会、政协与政府的联席会、各种类型的听证会、双向交流会等这些新的政协协商民主形式都可以发展,用以完善我们的协商民主制度。

(二)不断创新其他的协商民主形式

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不仅要继续完善已有的协商民主形式,还要积极探索新的协商民主形式。社会参与中的协商民主就是我国在新时期正在推行和探索的新型基层民主形式。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大力推进,社区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社区逐渐步入人们的视野。社区开始作为一种新的事物在城市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社区居民参与也逐步成为一种重要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体现了公民参与的一种基础形式。社区参与过程展现出的协商民主机制运作很好地体现了公民平等协商和平等参与的公民精神。在我国各地涌现出来的多种协商民主形式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温岭市首创的社区民主恳谈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完善,逐步成为一种重要的基层协商民主新形式,它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社区议事会。社区议事会是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在迫切期望参与“城市社区建设”中逐渐形成的通过协商、交流、合作达成社区建设共识的协商民主机制新形式。例如,2000年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开展的以“社区议事园”为载体的社区民主议事机制,就很好地体现了社区民主管理的新思路。

第三,社区听证会。社区听证会是一种有效的协商民主新形式,通过社区听证会可以广泛征询和听取居民意见。在决策小区重要事项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以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处理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环境改造、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社区治安、社区服务以及社区矛盾调解等事务。

第四,社区联席会议。社区联席会议也是一种新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该会议是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社会工作者、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共同参加,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社区建设事项及居民反映热点问题。社区联席会的重要意义在于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合作,提高了社区的治理效率。

第五,社区和谐理事会。理事会以搞好区域自治管理为宗旨,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共驻共建、共建共创、共创共益的方针,努力构建精神文明共创、区域事务管理、区域稳定共保的区域化自治管理工作格局,为了加强社区自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社区各方面的共赢,许多地方成立了社区“和谐共建理事会”,这是一种重要的社区协商民主制度。。

第六,社区评议会。为了完善社区管理,倡导文明行为,在各地许多社区会定期召开居民评议会,让居民当家做主,谈谈身边的好人好事,对不文明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对安全隐患、居民娱乐活动等提出自己的想法。居民提出的建议都记录在社区评议议事本上,并在社区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此外,许多社区还利用网络这种新型的工具,来完善评议会的信息渠道。

第七,充分利用网络,进行网络参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居民参与社区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在网上广开言路,言论的自由度进一步提升,极大地拓展了人们政治参与的渠道,改变了传统的政治参与模式。在表达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网络参与也有很大的局限性,网络参与的前提是必须每个社区居民家庭都有电脑,都会上网。

第八,社区监督。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地督促各级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许多社区开创了社区监督新形式,例如赤壁市发明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社区监督机制。这些都丰富了协商民主形式,促进了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

除上述比较成熟的协商民主新形式外,各地还涌现出了多种新形式,如居民或村民代表会、居民论坛、党群议事会、各地的“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村民民主评议会等都是涌现出的新的协商民主形式。“目前中国地方政治中协商民主形式,如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等,虽在国家与社会二元框架内进行,但体现了社会力量的现实存在,特别是因网络而形成的政治环境,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政治生活更为主动。承认国家主导推进协商民主发展,同时又须注重社会力量对协商民主形式的作用,这应该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未来之路。”

(三)培育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

对协商民主进行形式创新,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协商民主适应的社会基础问题。协商民主的有效开展,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公民的民主素养与民主能力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关键性条件。加强公民教育,塑造负责任的公民,通过加强公民教育培养出有利于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是创新协商民主形式的关键。同时,要为公民依法参与政治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通过有序参与政治生活,逐步培养公民的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责任感以及理智的政治判断能力,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有利于协商民主发展的新形式。

三、切实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作用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我们要按照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个根本方向,不断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运用人民政协这个重要渠道,不断完善各种协商形式,扩大民主的范围,丰富民主的形式,提升民主的层次,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是完善协商制度,强化规范性。认真贯彻落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协商,进一步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

二是丰富协商形式,扩大包容性。积极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充分反映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总结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丰富和完善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形式。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探索和创新在基层群众自治、社会管理等领域符合实际的民主协商方式。

三是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实效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就重大问题开展协商,为搞好协商创造知情、反馈等有利条件,真正起到发扬民主、优化决策、推动执行的多重效果。要引导参与协商的各方面树立大局观念,提升自身素质,真正深入实际、认真思考,理性地表达诉求,负责任地提出建议。

同时,还要深入研究和推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协调配合,使两种民主形式更好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总之,我们要按照十八大的精神和部署,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把这一既顺应世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又继承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民主形式建设好、利用好、完善好。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演讲提纲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几个问题

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认识与思考

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完善协商民主促进科学

党内民主制度

试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
《试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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