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路街道2007年环保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实施“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切实解决我街道办事处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云南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红塔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规定。现将我街道开展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开展环保宣传
2007年8月,凤凰路街道在中心城区的沃尔玛商业广场举办了大型的“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文艺宣传,由于这里人流量非常大,所以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共展出宣传板十多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
二、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
凤凰路街道五个城市型社区和一个半山区村委会已经实现全部饮用自来水,对于唯一的半山区的灵秀村委会,对灵秀辖区内的东风水库、大红坡水库,严格按照红塔区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规定,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完善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1
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生态区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农家乐、餐馆排放的污水进行循环处理,切实杜绝了污水外流。
三、开展工业集中片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对街道辖区内的工业集中片区进行重点整治。一是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坚决予以纠正。二是严格对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三是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给予停产整治。
三、深入开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企业整治
针对我街道的安宁化工玉溪分厂、玉溪铜业公司、化肥厂等等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实施集中整治。清理结表明,以上企业均采用沉淀池、尾料回收利用等措施,基本达到国家环境整治标准。对环境污染严重的玉溪锦来集团,街道在联合各有关部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企业厂房改为玉锦园房地产开发,彻底解决了这里的环境污染问题。
经过这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整治工作开展得还不够,特别是治理“脏乱差”
等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明显。有的企业对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街道对一些污染工业企业也没有执法权,但是只要我们坚决杜绝污染企业落户凤凰路,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凤凰路的环境将会越来越好的。
凤凰路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