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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04:18: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通知的通知》和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哈尔滨铁路局建设处《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

通过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一步严格铁路建设项目各项程序,确保铁路建设依法实施;进一步推进铁路项目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铁路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级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信用评价机制,构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取得切实成效,特成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铁路建设工程突出问题排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王 军

副组长:董 超 刘建军 刘常军

成 员:彭萼辉 周永权 王志雷 李连平陈 强 赵国义 侯朝夫 王克亮 王桂和 金 哲 张 阳 刘国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由项目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经理和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涉及安全检查部门领导、架子队长、安全质量部部员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的部署、推进、督办和抽查。

三、职责界定:

组长王军对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整体工作开展进行和监督相关部门实施情况,督促各项问题的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本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的成果。

副组长对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工作负管理责任,董超组织各架子队长分别对各架子队建设领域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和整改。刘建军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对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建设领域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刘常军组织安全质量部成员对整个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进行监督,对查出和举报问题进行汇总和整改落实。

组员负责落实组长、副组长针对本工作推进计划及工作措施工作分配的任务,对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深入透彻的检查、上报和整改。

四、检查内容: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1、检查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部各项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分包、外包行为,是否违规指定物资设备生产厂家和供应上,环保、水保等手续是否规范,费用是否合理。

2、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铁路建设各项审批程序,科学合理确定规模、造价、标准和工期,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2)加强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认真办理环保、水保、地质灾害等各项手续、费用支出,保证项目部建设依法合规。

(3)推行项目和重大事项、难点施工方案决策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3、责任部门:施工技术部 配合部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

(二)招投标工作和物资采购

1.检查重点主要包括:着重检查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包括是否存在预招标或提前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合同管理是否规范,履约承诺是否兑现,是否存在评标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招投标资料是否按规定整理等。

2、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工作各项流程,使招投标工作依法合规,合同协议执行联签和集体决策制度。

(2)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3)依法合规组织物资设备招标工作,建立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推行资格预审方式,坚持低价中标原则。

3、责任部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 配合部门:计划合同部、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

1、检查重点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缺失,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现场施工管理是否混乱,隐蔽工程是否按规定检查验收签认,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是否普遍存在,技术交底是否规范和到位,劳务管理是否规范,架子队劳务模式是否有效推行,内业资料是否真实准确,监理工作是否履行到位,有无擅自改变设计和工艺行为,有无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瞒报事故行为等。

2、主要措施:

(1)加强铁路建设过程监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推进管理骨干基本固定、劳务用工相对灵活、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架子队劳务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转包和违法分包。积极推行建设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加快构建铁路建设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以工厂化、专业化、自动化、机械化为支撑手段,实现铁路工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标准化。 (2)强化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推行和完善质量安全事故和信用评价、激励约束制度,以有效手段推进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完善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追究制度,形成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应急管理,构建铁路工程建设应急救援体系。

(3)加强监理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现场监控等工作,有效发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的现场监控、专业监督作用。加大安质人员的管理,对不认真履行业务职责、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坚决清出项目部建设队伍。

3、责任部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 配合部门:物资设备部

(四)资金安排使用和投资控制

1、检查重点主要包括:

(1)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挪用、挤占、套取建设资金,是否存在超拨资金、资金不到位、建管费超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工程成本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财会人员资格、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审计、稽察、财政评审、执法监察发现的相关问题是否得到整改。

(2)设计是否严格执行设计规范,是否执行了强制性标准,是否按照概预算编制办法取费,变更设计与变更审批手续是否规范,材料使用和消耗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是否存在验工计价不规范,是否存在虚列成本,降造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征地拆迁资金是否存在地方政府滞留、挪用、挤占、套取,安全设施费用是否及时拨付等。

2、主要措施:

(1)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大额资金的拨付检查大额联签制度,资金支付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2)加强工程建设投资监管和稽核审验,严格整地拆迁、验工计价、变更设计,严格工程概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3)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概预算规范管理和失责行为追究制度。

3、责任部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

配合部门: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部、综合办公室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1、检查重点主要包括:铁路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质量安全责任人员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工程各类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公开。各类建设问题的投诉举报方式是否公布,是否按规定及时受理,铁路建设是否接受媒体监督。企业信用评价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存在评分不规范、弄虚作假,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良记录是否纳入评价和考核,责任人员是否按规定受到处罚和公示。

2、主要措施: (1)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项目部领导统一把关后,及时发布工程相关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未经核准的信息。

(2)建立健全环保、水保、文物保护、防洪、林木、草原保护措施,加强落实监管。

(3)建立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和诚信奖罚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投标过程、现场供应、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监管,建立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和信用评价考核。

(4)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认真受理各类有关铁路建设的举报,接受广泛监督。

3、责任部门: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

配合部门:综合办公室、计划合同部、财务部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1、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各级负责人是否授意擅自改变设计、标准,是否在物资设备等需要招标的项目要求明招暗定,是否指定分包,是否插手转包和违法分包,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是否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

2、主要措施

(1)开展案例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道德、法纪“三道防线”。 (2)公布专项治理举报方式(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网址等),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推进政务公开、公示。

(3)规范个人、企业行为,践行廉政承诺,配合上级部门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廉政承诺与干部考核、使用管理连挂,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效果。

3、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配合部门: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部、计划合同部、 财务部

五、推进计划:

(一)动员安排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

1、项目部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负责,召开会议,明确和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部门、人员、分工、责任。

2、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计划,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阶段划分,时间安排、主要内容、完成时间以及责任分工。

3、各部室要认真学习领会铁道部、哈尔滨铁路局、哈齐客专公司的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动员安排和督导检查。

(二)集中排查整改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

1、自查自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项目决策和工程前期、招标活动和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和投资控制、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系统体系建设、问题受理和案件查办等六项检查重点集中排查整治,通过排查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手续审批、环境评估、招投标、水土保持、质地拆迁、物资采购、工程分包、资金拨付、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摸清底数,加以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预控措施,总结经验教训,防止重复发生。

2、重点督导。项目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同步对各分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结合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抽查,对开展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3、阶段总结。2010年6月30日前,项目部相关部室将阶段总结汇总交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三)全面整改规范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

1、完善制度。根据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铁路建设标准化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2、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法律法规,落实逐级负责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工程建设依法实施。

3、2010年12月31日前,项目部各部室将阶段总结汇总交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1年1月至12月)

1、完善体系建设。深入推行信用评价和考核制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2、巩固治理成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有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达标的责令“补课”,确保治理实施到位。

3、全面总结工作。项目部各部室要分别吸取教训,全面总结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杜绝重复发生的问题。个部室于2011年11月31日前形成总结书面交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项目部和各部室要把任务明确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管理和落实制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项目部和各部室要指定一名主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根据项目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其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名单交安全质量部。

(二)自查自纠,做好边检查边整改工作。项目部各部室应制定详细的自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项目部各部室分别建立专项治理台账,每段结束后,按部门及时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交项目部安全质量部,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对各部进行完成情况考评并纳入逐级负责制考核。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项目部和各部室要认真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切实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一阶段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对于工作进度缓慢、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要加强重点督导,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治理工作纵深推进;要综合采取重点抽查、现场查看、跟踪检查等方式逐项抓好工作落实;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项目审计、财政评审、项目稽查、执法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内容,协调有序推进;要把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穿始终,把日常监管和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好,实现铁路建设日常监管的标准化;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建设项目正常推进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双丰收。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室要把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要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或修订关键环节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制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时效性;要系统清理现行铁路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废止果实的办法,抓紧修订完善有缺陷和漏洞的规定,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知道;要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把制度建设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有序铁路工程建设长效机制,提高铁路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积极推进铁路工程规范建设、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要切实把排查问题、纠正措施、强化监管、完善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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