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有限集团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贯彻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纲领,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满意度,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原则:
一、基础福利普惠制原则。对于基础性福利措施,员工应全体享有,并达到社会公允要求。
二、附加性福利群体化原则。对于一些特定群体,集团根据其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福利性补贴或报销,提高特定群体员工满意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集团总部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其他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基础福利
第四条 基础福利内容:
一、社会五项保险:社会五项保险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法定保险项目,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大病医疗统筹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生育保险。集团按照员工所在地的规定依法缴纳。
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公积金项目,享有免个人所得税优惠。
三、工作餐补助:为了解决员工工作餐问题,集团按员工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提供工作餐补助。
四、生日报销额度:每个员工过生日时,除了会获得集团贺卡外,还可获得100元的生日费用报销额度。
五、员工免费体检及家属优惠:为了员工身体的健康,集团每年安排统一的员工免费体检活动,以便于员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治疗。并对员工家属一同参加体检的予以优惠。
六、法定带薪年休假:在集团工作的正式员工有资格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详见《XX集团考勤、给假管理办法》。
七、不定期集体娱乐活动:集团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郊游、体育锻炼、比赛、拓展等各类集体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八、员工商业年度交通意外保险:集团为员工上交通意外保险。
第三章 附加福利
第五条 附加福利内容
一、通讯补贴:对于基层员工,集团按照不同行政级别,给予4等及以下员工100元/月,5等-7等员工200元/月的月度通讯补贴。
二、老员工津贴:对于集团创始老员工,集团根据2000年颁布的《创始老员工优待规定》,发放老员工津贴,具体规定详见《创始老员工优待规定》
三、加班交通、误餐报销:符合集团因公加班规定的,由于加班造成误餐或打车费用的,对发生的餐费按照15元/餐的额度予以报销,对周末、节假日的往返出租车费、平常晚八点以后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进考勤)
四、教育培训报销:集团鼓励员工自主学习和提高,并对在集团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工程师,以及其他集团认可的资质、资格及证书的,其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等可予以一定比例的报销。另应同时与集团签订固定年限的服务承诺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人事部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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