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奖惩标准(参考)
(一)行为准则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晨会的扣5元/次,不参加周会的扣10元/次。
2、迟到10分钟之内扣10元,10-30分钟之内扣30元,30分钟以上扣50元;上班时间离岗超过10分钟,扣20元。
3、未按规范要求着装佩戴(含首饰、头花、衣服、工号牌等),每次扣5元.
4、厅内显眼处摆放私人物品、包、衣服、食品及杂物等等,每次扣当班销售人员10元。
5、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20元。
6、使用服务忌语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元。
7、因服务态度问题:如在厅内与客户争吵顶撞、因言辞过激引发用户投诉的,每次扣50元。
(二)业务培训:
1、在各营业厅的统一测试中,分数在80分以上排分第一的奖励20元/次;分数在70分以下的,扣20元/人。
2、参加全市统一测试的,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上且排名第一的奖励50元,分数在70分以下且排名末三位的分别扣20元、30元、50元。
(三)销售管理:
每月由各营业厅为终端销售人员下达销售指标,每月未完成销售业务绩的,每少1户按20元进行扣罚,最高不超过100元。
(四)现场管理方面:
1、对终端卖场内卫生未在5分钟内清理干净的、业务用品摆放凌乱的,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元。
2、发现宣传资料凌乱、宣传资料破损等现场的扣当事人5元/次。
3、对擅自离席未向值班长汇报的、无故脱班的扣当事人50元/次。
4、在市的明察暗访检测得分第1且被检测人员受表扬的 30元/次;检查排名末位,在暗访中受到批评的被检测人员,每次扣50元。
5、对多次违反自营厅管理、屡教不改的终端销售人员,各自营业厅有权向代理商提出退换人员的请求,并必须在一个月内补充新员进厅。
(五)奖励:营业厅各自开展月度明星评比。评比以日常检查20%、明查暗访20%、销售业绩20%、营业员互评30%、店长评价10%等综合评估每月推选1名月度明星,对被评为月底明星的,在营业厅张榜公布并予以50-100元/月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