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录取优惠

发布时间:2020-03-03 00:3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农业大学2012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第十一条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愿清的原则。第十三条 第二志愿

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承诺招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投档成绩应高于我校在当地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投档平均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2%。学校负责向省级招办提出投档申请,并根据投档情况按照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安排专业时,在考生投档成绩减去院校级差30分后按第十二条进行安排,每个大类录取不超过2人,每个专业录取不超过1人。

对于实行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或第二志愿为征求志愿的省份,我校不再单独增加用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的招生计划。文史类不再单独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和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需要口语成绩优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中央民族大学

一、普通类专业(类):即如法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没有特殊条件限制的专业(类);我校部分专业自2006年开始按类招生,如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详见你省填报志愿时发放的资料),考生如果被类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统一基础课程学习,大二之后选择专业。

二、民语类专业:专门针对高考使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我校民语类专业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蒙汉双语、维吾尔、哈萨克、朝鲜、藏)数个方向。

三、定向西藏就业专业:我校按照教育部安排招收定向专业考生,毕业定向地区为西藏基层。10年安排有新闻传播类等专业,共招收30人。按照相关政策,定向西藏专业一志愿计划没有完成时可以在提档分数线下降低40分录取。定向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生活费的相关补助,具体可参见入校所签协议内容。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区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对进入调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进行录取;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其分数高于我校在该省区所录第一志愿考分最高者,还可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高低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

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内蒙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第十八条: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我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中国传媒大学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北京理工大学

第十五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东北财经大学

5.专业录取以实考总分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

9.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华中师范

第十九条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对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投档但不加分选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北京交通大学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招生计划、选测科目及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2%以内。

第十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中会考成绩来确定录取专业,对实行“新课程改革”的省区,还将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承认符合规定的各类加分,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级差分数,第

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或2分,第

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或1分,第

三、四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或0分,以后专业志愿级差分为0分。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扣除相应级差分数,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此类推。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高校自主招生不得突破优惠分值录取考生

优惠申请单

优惠承诺书

优惠承诺书

优惠承诺书

工会优惠

房贷优惠

南航优惠

涉农优惠

所得税优惠

录取优惠
《录取优惠.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