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人才培养就业协议书
编号:
甲方:佳木斯市佳南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佳木斯市佳南职业技术学校订单式培养一批公司实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了维护就读学生的权利,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通过订单教育模式,为企业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
2、甲方对乙方在学学校学习期间的学业进行全程管理。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实习单位,安排好订单专业模拟实习环境,负责对实习阶段的技能考核。
4、甲方有义务关注“订单委培生”的全面学习情况,开展相关的教学计划,并将乙方每学年的学习成绩和学校对乙方的综合评定告知委培企业,并请其对专业课程设置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佳南职业技术学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乙方应在毕业时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要求,毕业成绩达到优良以上。
3、乙方应在毕业后到该专业相对应的委培企业工作,按照企业聘用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以终止培养或不予接收乙方。
1、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乙方在学制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佳南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毕业资格。
3、乙方在佳南职业学校学习期满,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后10%。
4、乙方毕业后,到甲方报到时要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
5、乙方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
第四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解除(终止)本协议:
1、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申请并办理解除本协议。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申请并办理转学手续。
3、乙方在校学习期间申请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4、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甲方所提供的所属单位报到。
第五条佳木斯佳南职业技术学校根据“订单委培生”培养要求,为符合《订单式人才培养就业协议》相关规定的毕业生安排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100%就业。
第六条 乙方在校期间参加升学考试,并升入上级学校学习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七条 以上协议双方必须遵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协议内容。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3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委培企业备案。
甲方负责人(签字):佳木斯市佳南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我认真阅读了本《协议书》,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