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书
甲方:通海商学院
乙方:X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为适应企业人才需求,乙方根据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和企业文化需求,提出共同探索拓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路径,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的扁平化、零距离要求,为汽车行业发展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培养乙方所需的适用型专业人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特点:
1、培养对象:汽车行业应用管理型人才
2、根据乙方对人才需求情况,联办学生于实习期间与甲方签订预就业协议,正式毕业后可以双向选择。
3、乙方订单式培养的人数根据乙方的需求来确定,要达到30人以上。
4、订单式人才培养的教学活动采取共性教学与个性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培养时间与方式:
1、培养时间:根据培训计划。
2、甲方根据乙方用人要求,对订单式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甲方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教学实施,经考核达到培养要求的学生由乙方聘用。
3、企业实践。甲方按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入选学生由乙方聘用后可免试用期。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召集乙方参与定单式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2、负责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根据与乙方商定的条件、程序,做好订单式培养学生的选拔工作。
4、定期不定期巡视学生的学习、实训情况。
5、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和协议组织教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用人的要求,包括人数、条件和规格。
2、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根据需要提出对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学生进行个性化理论教学或实践训练。
3、提供师资课酬与办学经费支持。
4、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可选派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部分的教学任务和实践教学指导。
5、负责学生到本企业实训环节,酌情支付学生实践期间的生活补助。
6、为经培养、考核合格的学生安排就业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约定。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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